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510.名为教会的宗教团体由心有教会的众人组成,当人正在重生时,教会就进入人内。每个人都通过弃绝罪恶,避之如有人看到地狱团伙手持火把奋力追赶他、要将他扔到熊熊燃烧的火堆上而重生。人一成年,就会有很多方法使他为教会做好准备,并被引入教会;而教会得以在人里面建立的方法就是悔改的行为。悔改的行为是指所有诸如防止人意愿、因而行出恶行的那类事,因为恶行就是反对神的罪恶。在这一切发生之前,人仍站在重生的门外。如果那时有关永恒救恩的想法进入他的脑海,他也许倾向于它,但很快就会背离它。因为它没有更深地进入人里面,仅止于他的思想观念,尽管它由此可能表现在言谈上,甚至可能表现在与言谈一致的举止上。但只有当这类思维进入意愿时,它才成为此人的一部分,因为意愿是这个人自己,他的爱就居于其中。思维在人之外,除非它出于意愿。果如此,意愿与思维就会行如一体,二者一起构成这个人。由此可知,为了使悔改在人里面真正奏效,它必须出于意愿,并出于来自意愿的思维,而不仅仅出于思维。换句话说,它必须体现在行动中,而不是只停留在口头上。
圣言明显证实,悔改是教会发展的第一个阶段。施洗约翰预先被差遣为主即将建立的教会预备人,他施洗的同时传讲悔改,因此他的洗礼被称为悔改的洗礼。因为洗礼表示属灵的洗礼,即从罪中洁净。约翰是在约旦河施洗的,因为约旦河表示被引入教会,它是教会所在迦南地的第一个边界。为了赦罪,主自己也传讲悔改,由此教导悔改是教会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并且人悔改到什么程度,他的罪就远离他到什么程度;而他的罪远离到什么程度,就被赦免到什么程度。而且,主还吩咐祂的十二使徒,和祂所差遣的那七十个使徒传讲悔改。这些事实清楚表明,悔改是教会发展的第一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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