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433.众所周知,午餐和晚餐在各处都是习以为常的,其目的各种各样;大多数是为了友谊、血缘关系、享受、获利或酬报。它们还是贪污受贿、拉帮结派的一种手段,对大人物而言,是为了赢得尊敬,在王宫里则是为了炫耀。但仁爱的午餐、晚餐只在那些彼此相爱、拥有共同信仰的人当中才能找到。基督教会最早期就有这样的午餐和晚餐,它们被称为筵席。举行筵席是为了让他们尽情欢乐,同时又把人们聚在一起。在建立教会的最初阶段,晚餐象征联系和结合,因为举行晚宴的时间,也就是傍晚就象征最初阶段。但在第二阶段,也就是教会确立的阶段,就有了午餐。因为早晨和白天象征这一阶段,他们会在餐桌上交流各种话题,无论家庭的还是政治上的,尤其关乎教会的话题。由于它们是仁爱的筵席,所以无论谈论什么话题,他们的言辞中都包含仁爱及其快乐和喜悦。盛行在这些筵席上的属灵气场是爱主和爱邻的气场,它使每个人心情愉悦,使每种声音的语气柔和,并将欢庆从内心传达到所有感官。因为那里的每个人都放射出属灵的气场,这气场是他的爱之情感及其思维的气场,并从内在感染他的同伴,尤其在筵席上。该气场既通过脸,也通过呼吸放射出来。正因午餐和晚餐,或筵席象征这类心灵的联结,所以它们在圣言中经常被提及,其灵义没有别的意思。在至高义上,以色列人逾越节的晚餐,他们在其它宴会上的招待、以及在会幕旁边吃祭物也是这个意思。掰饼、分饼,并将同一个杯子递给彼此喝水就代表这种联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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