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真实的基督教 #417

VI.就本身而言,或

VI.就本身而言,或严格来说,爱邻舍不是爱这个人,而是爱这个人里面的良善

417.众所周知,人之所以是人,不是因为他有人的脸和人的身体,而是因为他理解力的智慧和意愿的良善。随着这些的品质上升,或这些朝完美上升,他越来越成为一个人。人出生时比任何动物都更野蛮,但他通过各种教导成为一个人;因为他的心智是通过接受教导而形成的,人因他的心智并照着这心智的性质而为一个人。有些动物的脸类似人类的脸,但这些动物没有理解力,或出于理解力做事的能力;但它们出于它们的属世之爱所激发的本能行动。区别在于,动物通过声音来表达它的爱之情感,而人则随着这些情感在思维中形成而说出它们,或说使它们成为思维的主题,并通过言语表达出来。此外,动物脸朝下看向地面,而人脸朝上仰望天空和他周围的一切。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人只有在出于健全的理性说话,并仰望他在天堂的住所时,才是一个人;而他越出于扭曲的理性说话,只关注他在世上的住所,就越不是一个人。然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也是一个潜在的人,尽管不是实际上的人,因为每个人都享有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但只要他不愿意实行良善和理解真理,他就只能在外在上冒充人,扮演猿猴,或过着猿猴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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