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4.自主的时代起,基督教会经历了自婴儿到老年的各个阶段。其婴儿期是使徒时期,那时,使徒们走遍全世界传讲悔改和信主神救主。从使徒行传明显可知,这两点就是他们所传讲的主要内容:
(保罗)又向犹太人和希利尼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值得注意的事实是,就在几个月前(本书完成于1771年),主呼召祂那现为天使的十二个门徒,差遣他们往精灵界去,命他们在那里四处传讲新福音。因为时至今日,主通过他们所建立的教会已临近终结,几乎没有余民幸存。之所以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圣三一被割裂成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和主。
结果,一种精神错乱不仅席卷了整个神学领域,还席卷了奉主名的基督教会。之所以称为精神错乱,是因为它使人们的心智陷入狂乱状态,以致他们不知道究竟是一位神还是三位神。嘴上说一位,心里却想着三位。所以嘴上说的和心里想的发生冲突,冲突的后果是:他们认为根本没有神。如今盛行的自然主义唯源于此。若愿意,请你认真想一想,嘴上说一位,心里想三位,当这两种观念中途相遇时,彼此都无法消灭对方。所以,当人思想神时,只想到“神”这个空头衔,却没有认识祂的感觉。
由于对神的观念和有关祂的一切知识都已支离破碎,所以我认为要依次讨论神造物主、主救赎主、圣灵运作者,最后讨论圣三一,以便将支离破碎的东西重新整合起来。当人的理性通过圣言及它所赋予的启示确信存在一个圣三一,这圣三一就在主神救主耶稣基督里面,就象灵魂、肉体和它们所发出的活动形成人里面的三位一体那样时,这一切就成就了。因此,《亚他尼修信经》所说的这一条是真的:
在基督里面,神和人、或神性与人性,并非二,而是在一个人里面;如同理性灵魂和肉体是一个人,因而神和人是一位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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