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173.三位神的观念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一位神而被抹掉,因为这种观念从小就被植入到记忆中,并且人皆通过存在于记忆中的事物进行思考。人的记忆就像鸟兽反刍的胃,它们将食物咽到胃里,逐渐从中汲取营养,并不时地将食物从胃里返回,然后吞进真胃中,在那里将食物消化并输送出去,以满足身体需要。人的理解力就是后面这个胃,犹如记忆是前一个胃。永恒的三神性位格的观念和三神观是一样的,这种观念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一位神而被抹掉。单单从以下事实,谁都能看出这一点:这种观念至今没有被逐出,还流行在不想逐出它的名人当中。因为他们坚持认为三神性位格是一位神,并且如此固执以至于否认了神由于是一,故而是一位格。但可以肯定的是,凡智者都发自内心认为,“位格”不能被理解为位格,而应理解为它论及某种品质,尽管人们不知道是何品质。由于不知道是何品质,故这种观念从小就被植入在记忆中,就像扎在地里的树根,哪怕树被砍掉,树根仍会发出苗芽。
但是,我的朋友啊,不要只是把树砍掉,还要把根挖出来,然后在你的园子里种上结好果子的树。所以,要当心,免得你脑子里潜伏着三神观,而嘴上由于没有任何概念,故只发出“一神”的声音。果如此,那么,记忆之上的理解力思想三神,而记忆之下的理解力则能使口唇说出“一神”这个词。这两种理解力合起来,就像舞台上的小丑,能窜到两边扮演两种角色,在这一边说一件事,在那一边又说相反的事,以至于自相矛盾,从而一边扮演智者的角色,一边扮演愚者的角色。由此导致的后果,岂不是他站在中间看向两边,然后得出结论:这两边什么都不是,恐怕既没有一神,也没有三神,因而根本没有神?当今自然主义的盛行唯源于此。
在天堂,没人能说出“三位格的三一体,其中每一位都单独为神”这样的话来。这会遭到天堂氛围的强烈抵制,因为其思维的波浪通过天堂氛围这个媒介来传播,如同声音通过空气传播。只有伪君子才能说出这种话来,在天堂的氛围中,他的声音非常刺耳,就像磨牙声,或像试图模仿鸣鸟唱歌的乌鸦发出的叫声。我还从天上得知,三神三一体的信仰一旦通过寻求证据支持而扎根在脑中,那么仅仅通过口头承认一神来逐出它,就像让一棵树穿过自己的种子,或一个人的下巴穿过自己的胡须一样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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