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真实的基督教 #171

171.当今基督教会

171.当今基督教会所信奉并引入其信仰的三位一体是,父神自永恒生下一个儿子,然后圣灵从这两者发出,每一个都独自为一位神。人类心智只能将这三位一体想象为三头政治,就像一个国家有三个国王,或三个将军率领一支军队,或一个家庭有三个主人,所有人都具有同等的权力。这只会导致毁灭。人若想在其心智视觉面前形成这三头政治的画面或草图,同时又保持他们的一体性,就只能把它想象为一个身体上有三个头,或一个头下有三个身体。三位一体必以这样一个畸形而可怕的形象显现给那些相信有三个神性位格,每一个都独自为神,并把他们联结成一位神,却否认神因是一,所以是一个位格的人。

神自永恒所生的儿子降临,并取得一个人身,这一点可与古人的神话传说相提并论,即:人类灵魂在世界之初被创造,并进入身体,成为男人和女人;它也像这种荒谬的观念:一个人的灵魂进入另一个人,如犹太教会中的许多人所信的那样;例如,以利亚的灵魂会进入施洗约翰的身体,大卫会回到他自己的身体或某个其他人的身体中,作以色列和犹大的王,因为以西结说:

我要为他们立一个牧人牧养他们,就是我的仆人大卫;他必作他们的牧人,我耶和华必作他们的神,大卫必在他们中间作首领。(以西结书34:23, 24)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经文;但他们不知道,大卫在此是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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