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圣治 #333

333.我说过,为了

333.我说过,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行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为理解这一点,我们必须知道,主明白人是什么样,他想成为什么样,因而他将来是什么样。此外,为叫他能成为一个人,从而拥有永生,他意愿的自由决不会被剥夺,如前面频繁所示。因此,主预见人死后的状态,并且自他出生时起直到他生命的结束,都在为此作准备。对于恶人,主通过允许邪恶,并不断把他们从恶中引离而作准备;而对于善人,主则通过把他们引向良善而作准备。因此,圣治在拯救人们的工作上是永不停息的;然而,愿意得救才能得救,那些承认神,并被祂引领的人都愿意得救;而那些不承认神,自己引领自己的人都不愿得救。后一种人不思想永生或救恩,而其他人会思想。主看到这一切,但仍引领他们,不过,是照着祂的圣治律法来引领的;祂不可能违反这些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违反祂的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既然主预见所有人死后的状态,也预见那些不愿得救的人在地狱的地方,以及那些愿意得救的人在天堂的地方,那么可推知,如前所述,祂通过允许并引离为恶人预备地方,通过引领为善人预备地方;除非从每个人出生直到生命结束不停地如此行,否则天堂和地狱都将不复存在。没有这种预见和准备,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只有一片混乱。主以祂的预见为每个人预备他的地方(参看202—203节)。

通过对比来说明这一点。如果一个弓箭手或射手要瞄准一个靶标,在靶标后面画一条一英里长的直线,他在瞄准的时候哪怕偏离了一点点,如一个小手指的宽度,甚至一根头发丝的宽度,那么在这一英里的尽头,他的箭或发射物就会大大偏离靶标后面的直线,甚至会偏离得很远。如果主不每时每刻,甚至于每一个最微小的瞬间,在祂预见并准备每个人死后的地方时关注永恒,情况也是这样。但主如此做是因为对祂来说,整个未来都是现在,整个现在都是永恒。圣治在它所做的一切事上都关注无限和永恒(参看46-69, 214ff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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