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7.新天与新教会的信仰,其具体形式如下:耶和华上帝是爱与智慧本身,或良善与真理本身。他以神性真理——与上帝同在、就是上帝的道(约翰福音1:1)——的形式降世显现为人,目的在于使天上的一切、地狱中的一切和教会中的一切都归入次序。因为那时地狱势力胜过天上的势力,地上恶的势力胜过善,全部被拖进地狱的威胁迫在眉睫。
【2】这个即将来临的咒诅被耶和华上帝凭借他的人(也就是神性真理)除去,天使和世人因而被救赎。然后,他将神性真理在他的人里面与神性良善结合(或神性智慧与神性之爱结合),如此,与他的被荣耀之人一起、并在这个被荣耀之人里面返回到他万世之先的神性。这正是《约翰福音》中下列经文的意义: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在同一福音书:我由父而出、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去父那里(约翰福音16:28)。从这些话可清楚看出,主若未曾降临人间,无人得救。现今的情形类似,若非主以神性真理(也就是道)的形式再次降临世间,无人得救。
【3】此信仰的具体形式,在人方面:
(1)有独一上帝,神性之“三”在这“一”位上帝之中,这一位上帝就是主耶稣基督;
(2)得救之信在于对他的信仰;
(3)诸恶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
(4)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上帝且来自上帝;
(5)避恶与行善之举应当由人仿佛靠自己行出来,不过务当相信这些举动来自主,是主与他同在并借着他行出来的。前两点是关于信,接下来两点关于義,第五点是关于義信相合,因而主与人的联合。(可参阅n.44。)
372.⑴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身体的一切都与心和肺有关。心智无非是指意愿和理解力,它们整体上包含了一个人所感受、所思想的一切,因而包含属于一个人的情感和思维的一切。一个人所感受到的东西是其意愿的属性,他所思想的东西是其理解力的属性。人们都知道,人的思维的一切都是其理解力的属性,因为他用理解力来思考。但人们并不十分清楚,人的情感的一切都是其意愿的属性。之所以不是十分清楚,是因为当人在思考时,他没有注意到他的情感,只注意到他所思考的东西。同样,当听一个人说话时,他没有注意到语气,只注意到话语本身。然而,思维当中的情感就像话语当中的语气;因此,从说话者的语气就知道他的情感,从话语则知道他的思维。
情感是意愿的属性,因为一切情感都是爱的属性,接受爱的容器是意愿,如前所示。一个人若不知道情感是意愿的属性,就会将情感和思维混为一谈;他会说,情感与思维是一体的。而事实上,它们不是一体的,却作为一体行动。它们被混淆了,这一点从日常用语明显看出来,如:“我想这么做”,意思就是“我愿这么做”。另一方面,两者的区别也可从日常用语明显看出来,如:我愿意思想这个问题。当他思想它时,意愿的情感就呈现在理解力的思维中,就像我们所说的话语中的语气那样。人们都知道,身体的所有部分都与心肺有关,却不知道,心和肺与意愿和理解力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我们将在下文论述这个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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