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13

BE113.针对上述

BE113.针对上述观点,再补充说明以下内容。教会中常说没有人能守全律法,尤其声称谁触犯十诫的一条诫命,就触犯全部。然而这样的说话方式并不是事实所表达。这些话当如此理解:凡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行事触犯某一条诫命的人,他会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只要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采取行动,便完全否认这种行径是罪;否认这是罪恶的人对触犯其余诫命会不以为然。谁不知道某人是个通奸者,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杀人犯、盗贼或作假证者,甚至不愿成为这样的人?但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通奸之人,会轻看与宗教相关的一切事,最终也不在意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不会因它们是罪,而只因害怕犯法或声誉扫地而避免付诸行动;放弃这些罪恶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或声誉受损。同样地,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的任何人违反十诫的任何其他某条诫命,他也将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他从不把这些视为罪。

【2】相同的原则适用于那些受来自主的善所激励者。这样的人倘若出于意与知或出于有意和确认,因为它是个罪而避免触犯某一诫,那么他们也会避免触犯其余所有诫命;如果他们避免触犯诸恶,那就更是如此。因为任何人一旦出于有意并确认并因为它是罪而避免作任何恶,他在避免触犯其余诸恶的意图中就蒙主保守。因此,如果他因无知或某个占优势的肉体之欲而作了某恶,此恶并不归算于他,因为这并非他有意为之,也不是他自行去确认的。一个人每年自我省察一次或两次,悔改在自己里面所发现的恶,就会达到这种目的。从不自我省察者就不一样了。

【3】我被许可通过以下见闻来确证此事。在灵界我见过好多人,他们在世时像其他人一样生活,饮食奢华,衣着华美,像其他人一样经商贸易以获利,经常光顾娱乐场所,在男欢女爱之事上开玩笑,还有类似性质的其他事情,众天使却将这些事在一些人身上定论为罪恶,却不将这些恶归算给另一些人,宣告后者是清白的,而前者则是有罪的。在被问及双方都做了类似的事情时,为何要区别对待时,天使回答声称他们动机、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加以区分。因此,目的宽恕或谴罚谁,他们就宽恕或谴责谁,因为善是天上每个人的目的,而恶是地狱每个人的目的。综上所述,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罪被归算给谁,不归算给谁了。

真实的基督教 #218

218.(2)亚伦以

218.(2)亚伦以弗得上的乌陵和土明是指字义上的圣言的良善和真理。乌陵和土明在亚伦的以弗得上,他的祭司职分代表在神性良善和拯救的作为方面的主。祭司职分的衣服或圣衣代表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以弗得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因而代表字义上的圣言,因为这是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因此,被称为乌陵和土明的十二块宝石,连同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代表在整个综合体中的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关于这些石头,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他们要拿金线和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并捻的细麻作以弗得。后面,你要照以弗得的作工做一个决断的胸牌,你要给它镶上镶石头,四行石头,第一行是红宝石、黄玉、红玉;第二行是绿宝石、蓝宝石、钻石;第三行是青金石、白玛瑙、紫晶;第四行是水苍玉、红玛瑙、碧玉。这些宝石都要按着以色列人的名字,仿佛刻印章,各按自己的名字代表十二个支派。亚伦要带着决断胸牌上的乌陵和土明;亚伦进到耶和华面前的时候,要让它们在他的心上。(出埃及记28:6, 15-21, 29, 30)

至于亚伦的衣服、以弗得、外袍、内袍、冠冕、腰带分别代表什么,这在出版于伦敦的《属天的奥秘》(9834-9835, 9856-9878, 9905-9909节)中论述这一章的地方已经得到解释。那里说明,以弗得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以弗得上的宝石代表因良善而透明的真理;排成四行的十二块宝石代表从初至末的所有这些真理;十二支派代表属于教会的一切;胸牌代表普遍意义上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乌陵和土明代表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光辉;因为在天使的语言中,乌陵是指发光的火,土明是指光辉,在希伯来语中是指完整。那里还说明,答复是通过光的变化,同时通过默示的感知,或活生生的声音给出的;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细节。由此可见,这些宝石也表示在圣言最外在意义上的来自良善的真理;答复不是通过其它方式从天上给出的,因为在其完全中的神性发出就在这最外在的意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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