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3.针对上述观点,再补充说明以下内容。教会中常说没有人能守全律法,尤其声称谁触犯十诫的一条诫命,就触犯全部。然而这样的说话方式并不是事实所表达。这些话当如此理解:凡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行事触犯某一条诫命的人,他会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只要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采取行动,便完全否认这种行径是罪;否认这是罪恶的人对触犯其余诫命会不以为然。谁不知道某人是个通奸者,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杀人犯、盗贼或作假证者,甚至不愿成为这样的人?但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通奸之人,会轻看与宗教相关的一切事,最终也不在意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不会因它们是罪,而只因害怕犯法或声誉扫地而避免付诸行动;放弃这些罪恶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或声誉受损。同样地,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的任何人违反十诫的任何其他某条诫命,他也将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他从不把这些视为罪。
【2】相同的原则适用于那些受来自主的善所激励者。这样的人倘若出于意与知或出于有意和确认,因为它是个罪而避免触犯某一诫,那么他们也会避免触犯其余所有诫命;如果他们避免触犯诸恶,那就更是如此。因为任何人一旦出于有意并确认并因为它是罪而避免作任何恶,他在避免触犯其余诸恶的意图中就蒙主保守。因此,如果他因无知或某个占优势的肉体之欲而作了某恶,此恶并不归算于他,因为这并非他有意为之,也不是他自行去确认的。一个人每年自我省察一次或两次,悔改在自己里面所发现的恶,就会达到这种目的。从不自我省察者就不一样了。
【3】我被许可通过以下见闻来确证此事。在灵界我见过好多人,他们在世时像其他人一样生活,饮食奢华,衣着华美,像其他人一样经商贸易以获利,经常光顾娱乐场所,在男欢女爱之事上开玩笑,还有类似性质的其他事情,众天使却将这些事在一些人身上定论为罪恶,却不将这些恶归算给另一些人,宣告后者是清白的,而前者则是有罪的。在被问及双方都做了类似的事情时,为何要区别对待时,天使回答声称他们动机、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加以区分。因此,目的宽恕或谴罚谁,他们就宽恕或谴责谁,因为善是天上每个人的目的,而恶是地狱每个人的目的。综上所述,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罪被归算给谁,不归算给谁了。
183.(9)从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断言的三位格(其中每一个都独为神)的三位一体中,产生了关于神的许多不一致、荒谬和异质的观念,这些观念都是幻想和怪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教义本身是基督教会中的一切教义之首;这个教义已经产生了关于神的许多对基督教界来说不合时宜,或不得体、不相称的观念,尤其因为在神及其一体性的主题上,基督教界本可以并应该作全球所有人民和民族的光。所有生活在基督教会之外的人,包括伊斯兰教徒和犹太人,以及其他具有各种敬拜的非基督徒,或说一切异教的外邦人,都厌恶基督教,仅仅因为它信仰三个神。传教士们知道这一点;因此,他们极其小心,不泄露《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所教导的三位格的三位一体的教义,因为如果他们泄露了,人们就会躲避并嘲笑他们。
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教义中涌出来,并仍出现在所有继续相信这个教义的话,从耳朵和眼睛涌入思维视觉的人心智中的荒谬、可笑和愚蠢的观念如下:父神坐在头顶上的高处;圣子坐在祂的右手边;圣灵坐在他们面前听他们说话,然后立即跑遍全世界,根据他们的决定分发称义的礼物,把它们铭刻在人们身上,把人们从可怒之子变成恩典之子,从被诅咒的变成被拣选的。我呼吁博学的神职人员和博学的平信徒,看看在他们的脑海中,他们除了这样的形象外,还有没有其它视觉形象,因为这个形象从该教义中自动流出(参看记事,TCR 16节)。
从这个教义中还流出一种好奇心,使人们猜测在创世之前,这三个人在谈论什么,是在谈论创世,还是在谈论那些按照堕落前预定论,要被预定和称义的人,亦或谈论救赎;同样,自创世以来,他们彼此又在谈论什么:圣父出于祂归算的权威和能力在说什么?圣子出于其调解的能力在说什么?此外,归算,即拣选,来自圣子的怜悯,圣子为总体上的所有人和具体的一些人代求,圣父因对儿子的爱,以及目睹儿子在十字架上所受的痛苦而感动,故向这些人施恩典。但谁看不出,这些猜测都是对神的一种非理性形式,或愚蠢的自负?然而,在基督教会,这些却是真正的圣物,要用嘴唇来亲吻,决不可以用心智来探究,因为它们超越理性,如果它们从记忆中被提升到理解力,人就会发疯。然而,这种预防措施不会除去三神观,只给我们一种愚蠢的信仰;由于这种信仰,人在思想神时,就像一个梦游者在夜晚的黑暗中四处游荡,或一个生来瞎眼的人在白天的光中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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