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3.针对上述观点,再补充说明以下内容。教会中常说没有人能守全律法,尤其声称谁触犯十诫的一条诫命,就触犯全部。然而这样的说话方式并不是事实所表达。这些话当如此理解:凡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行事触犯某一条诫命的人,他会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只要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采取行动,便完全否认这种行径是罪;否认这是罪恶的人对触犯其余诫命会不以为然。谁不知道某人是个通奸者,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杀人犯、盗贼或作假证者,甚至不愿成为这样的人?但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通奸之人,会轻看与宗教相关的一切事,最终也不在意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不会因它们是罪,而只因害怕犯法或声誉扫地而避免付诸行动;放弃这些罪恶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或声誉受损。同样地,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的任何人违反十诫的任何其他某条诫命,他也将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他从不把这些视为罪。
【2】相同的原则适用于那些受来自主的善所激励者。这样的人倘若出于意与知或出于有意和确认,因为它是个罪而避免触犯某一诫,那么他们也会避免触犯其余所有诫命;如果他们避免触犯诸恶,那就更是如此。因为任何人一旦出于有意并确认并因为它是罪而避免作任何恶,他在避免触犯其余诸恶的意图中就蒙主保守。因此,如果他因无知或某个占优势的肉体之欲而作了某恶,此恶并不归算于他,因为这并非他有意为之,也不是他自行去确认的。一个人每年自我省察一次或两次,悔改在自己里面所发现的恶,就会达到这种目的。从不自我省察者就不一样了。
【3】我被许可通过以下见闻来确证此事。在灵界我见过好多人,他们在世时像其他人一样生活,饮食奢华,衣着华美,像其他人一样经商贸易以获利,经常光顾娱乐场所,在男欢女爱之事上开玩笑,还有类似性质的其他事情,众天使却将这些事在一些人身上定论为罪恶,却不将这些恶归算给另一些人,宣告后者是清白的,而前者则是有罪的。在被问及双方都做了类似的事情时,为何要区别对待时,天使回答声称他们动机、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加以区分。因此,目的宽恕或谴罚谁,他们就宽恕或谴责谁,因为善是天上每个人的目的,而恶是地狱每个人的目的。综上所述,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罪被归算给谁,不归算给谁了。
181.但问题是,流出或产生诸如但以理书(9:27)所描述的“荒凉的可憎”,和“从来没有,将来也不会有的灾难”(马太福音24:21)的实际源头是什么呢?答案是:它来自整个基督教界的普遍信仰,以及根据传统,来自它的流注、运作和归算。令人惊异的是,唯信称义的教义(然而,这种信仰不是信仰,只是一种幻想或幻觉)掌控了基督教会中的教义的一切要点,或说被视为基督教会中的一切;也就是说,对神职人员,或圣职品级来说,它几乎作为唯一的神学原则或要义来掌权。大学里所有神学系的年轻学生都热切地学习、吸收,并在内心消化这教义,后来仿佛受到天堂智慧的启发,在教会教导它,并在他们的书中发表。他们通过它努力追求并获得卓越学识的名声、声誉、荣耀或称赞;文凭、学位和奖励也因此被赋予他们,尽管因这唯信,今天日头都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从天上坠落,天势都震动了(马太福音24:29)。我已经得到绝对的证据,证明如今这信仰的教义已经如此蒙蔽了人们的心智,使它们变暗,以至于他们不愿、因而可以说不能在阳光或月光下从内在看到任何神性真理,只能通过夜里的炉火之光在纯粗糙的表面上,或以粗略的轮廓从外在来观看。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说,如果关于仁与信的真正结合,关于天堂与地狱、主、死后生活、永恒幸福的神性真理用银字母写出来,然后从天上降下来,那么那些坚持唯信称义、唯信成圣的人不会认为它们值得阅读。但如果关于唯信称义的论文从地狱中发上来,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他们会接受并亲吻它,然后揣在怀里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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