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3.针对上述观点,再补充说明以下内容。教会中常说没有人能守全律法,尤其声称谁触犯十诫的一条诫命,就触犯全部。然而这样的说话方式并不是事实所表达。这些话当如此理解:凡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行事触犯某一条诫命的人,他会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只要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采取行动,便完全否认这种行径是罪;否认这是罪恶的人对触犯其余诫命会不以为然。谁不知道某人是个通奸者,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杀人犯、盗贼或作假证者,甚至不愿成为这样的人?但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通奸之人,会轻看与宗教相关的一切事,最终也不在意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不会因它们是罪,而只因害怕犯法或声誉扫地而避免付诸行动;放弃这些罪恶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或声誉受损。同样地,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的任何人违反十诫的任何其他某条诫命,他也将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他从不把这些视为罪。
【2】相同的原则适用于那些受来自主的善所激励者。这样的人倘若出于意与知或出于有意和确认,因为它是个罪而避免触犯某一诫,那么他们也会避免触犯其余所有诫命;如果他们避免触犯诸恶,那就更是如此。因为任何人一旦出于有意并确认并因为它是罪而避免作任何恶,他在避免触犯其余诸恶的意图中就蒙主保守。因此,如果他因无知或某个占优势的肉体之欲而作了某恶,此恶并不归算于他,因为这并非他有意为之,也不是他自行去确认的。一个人每年自我省察一次或两次,悔改在自己里面所发现的恶,就会达到这种目的。从不自我省察者就不一样了。
【3】我被许可通过以下见闻来确证此事。在灵界我见过好多人,他们在世时像其他人一样生活,饮食奢华,衣着华美,像其他人一样经商贸易以获利,经常光顾娱乐场所,在男欢女爱之事上开玩笑,还有类似性质的其他事情,众天使却将这些事在一些人身上定论为罪恶,却不将这些恶归算给另一些人,宣告后者是清白的,而前者则是有罪的。在被问及双方都做了类似的事情时,为何要区别对待时,天使回答声称他们动机、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加以区分。因此,目的宽恕或谴罚谁,他们就宽恕或谴责谁,因为善是天上每个人的目的,而恶是地狱每个人的目的。综上所述,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罪被归算给谁,不归算给谁了。
178.无论哪个教会,其信都象一粒种子,由此生出它的一切信条。它好比一棵树的种子,由此长出树的各个部分,包括它的果实;它还好比人类的精子,由此生育一代又一代的后裔和家族。因此,若了解教会为首的信条,就是因其主导地位而被视为得救所必需的信条,就能了解这个教会的性质。下面这个例子有助于说明这一点。假如这信是:自然是宇宙的创造者。那么由此可推知,宇宙就是所谓的神,自然是它的本质;以太是至高无上的神,古人称其为朱庇特,空气是女神,古人称其为朱诺,并以她为朱庇特的妻子;海洋是低一等的神(god),古人称其为海神尼普顿;由于自然的神性直达地心,所以那里也有一个神,古人称其为冥府之神普路托;太阳是众神的议事厅,当朱庇特召集会议时,他们就在这里聚集;此外,火是来自神的生命,于是,鸟类在一个神内飞翔,走兽在一个神内行走,鱼类又在一个神内游弋;还有,思维不过是以太的变化,就象表达思想的言语是空气的变化一样;爱的情感是由阳光辐射冲击它们所引起的状态变化。这信还包含这样的观念:死后的生命,连同天堂和地狱,都是神职人员为追求名利而杜撰出来的传说;不过,这仍是一个有用的传说,不可拿来当众取笑,因为它能服务于公共利益,约束普通百姓的思想,使他们严格服从地方官。然而,那些沉迷于宗教信仰的人却与现实脱节,其思维成了天马行空的幻想,其行为荒诞可笑,他们成了牧师的奴仆,去相信那看不到的一切,因为这些事超出了他们的思想范围。
所有这些,以及更多此类后果,都包括在这信中,即“自然是宇宙的创造者”。并且当这信被摊开时,这些后果就从它显现出来。在此论证这一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当今教会的信,就是表面信一神,内在信三神之信,就包含了一连串的错误。由此提取出的虚假,如同雌蜘蛛所产之卵中的小蜘蛛一样多。凡在主的启示下,心智具有真正的理性之人,谁不明白这一点?但是,当通向那信的大门及其分支被“理性探究信的秘密是不合法的”这样的禁令所关闭和闩上时,谁又能看清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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