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3.针对上述观点,再补充说明以下内容。教会中常说没有人能守全律法,尤其声称谁触犯十诫的一条诫命,就触犯全部。然而这样的说话方式并不是事实所表达。这些话当如此理解:凡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行事触犯某一条诫命的人,他会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只要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采取行动,便完全否认这种行径是罪;否认这是罪恶的人对触犯其余诫命会不以为然。谁不知道某人是个通奸者,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杀人犯、盗贼或作假证者,甚至不愿成为这样的人?但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通奸之人,会轻看与宗教相关的一切事,最终也不在意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不会因它们是罪,而只因害怕犯法或声誉扫地而避免付诸行动;放弃这些罪恶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或声誉受损。同样地,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的任何人违反十诫的任何其他某条诫命,他也将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他从不把这些视为罪。
【2】相同的原则适用于那些受来自主的善所激励者。这样的人倘若出于意与知或出于有意和确认,因为它是个罪而避免触犯某一诫,那么他们也会避免触犯其余所有诫命;如果他们避免触犯诸恶,那就更是如此。因为任何人一旦出于有意并确认并因为它是罪而避免作任何恶,他在避免触犯其余诸恶的意图中就蒙主保守。因此,如果他因无知或某个占优势的肉体之欲而作了某恶,此恶并不归算于他,因为这并非他有意为之,也不是他自行去确认的。一个人每年自我省察一次或两次,悔改在自己里面所发现的恶,就会达到这种目的。从不自我省察者就不一样了。
【3】我被许可通过以下见闻来确证此事。在灵界我见过好多人,他们在世时像其他人一样生活,饮食奢华,衣着华美,像其他人一样经商贸易以获利,经常光顾娱乐场所,在男欢女爱之事上开玩笑,还有类似性质的其他事情,众天使却将这些事在一些人身上定论为罪恶,却不将这些恶归算给另一些人,宣告后者是清白的,而前者则是有罪的。在被问及双方都做了类似的事情时,为何要区别对待时,天使回答声称他们动机、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加以区分。因此,目的宽恕或谴罚谁,他们就宽恕或谴责谁,因为善是天上每个人的目的,而恶是地狱每个人的目的。综上所述,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罪被归算给谁,不归算给谁了。
146.(3)差圣灵所表示的神性大能和活动,尤其对神职人员而言,是指启示和教导。前一节列举了主的作工,也就是说,改造、重生、更新、复活、成圣、称义、洁净、赦罪,以及最终的救赎从主流入,以影响神职人员和平信徒,被那些在主里面,并且主也在他们里面之人所接受(约翰福音6:56;14:20;15:4,5)。启示和教导尤其被赋予神职人员,这是因为这些是他们职责的一部分,神职人员的就职就带有这些东西。而且,在热情传道时,他们相信自己受到启示,就象主的门徒那样,祂向门徒吹气说:
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马可福音13:11)
有些神职人员甚至声称,他们曾感觉圣灵流入到自己里面。不过,他们要格外小心,不要认定很多人在讲道时所具有的那种热情就是在他们心里作工的神。因为狂热者,以及那些信奉虚假教义者,甚至那些根本不在乎圣言,而是拜自然为神,将仁与信放在后背的布袋里之人也有类似热情,甚至更强烈。他们在讲道和教导时,便把这个布袋挂在脖子上,好像他们的另一个胃,然后从中汲取诸如他们所知道的能吊起听众胃口之类的东西,并进行倒嚼。就本身而言,热情是属世人之热的爆发。若这种热情有对真理的爱在其中,那它就像降临到使徒身上的圣火,如使徒行传所描述的那样:
又有舌头如火焰显现出来,在他们当中分开,散落在他们各人头上;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使徒行传2:3,4)
但是,若这种热情,或热的爆发有对虚假的爱潜伏其中,那它就像木头里阴燃的火,会迸发出来,烧毁房屋。读者们,你们若否认圣言的圣洁和主的神性,那我请求你们取下你们背上的布袋,将它打开,如你们私下里所做的那样,然后就会明白。我知道,那些属于巴别,也就是以赛亚书中路西弗所表示的人,一进入教会,尤其一登上讲坛(特别是那些自称耶稣会成员的人)就会被这种热情冲走,对很多人来说,这种热情源于地狱之爱。他们因这种热情,比那些其热情出于天堂之爱的人呼叫得更激烈,从胸中发出的叹息更深重。神职人员中还有另外两种属灵的作工,这在下文会提到(15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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