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13

BE113.针对上述

BE113.针对上述观点,再补充说明以下内容。教会中常说没有人能守全律法,尤其声称谁触犯十诫的一条诫命,就触犯全部。然而这样的说话方式并不是事实所表达。这些话当如此理解:凡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行事触犯某一条诫命的人,他会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只要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采取行动,便完全否认这种行径是罪;否认这是罪恶的人对触犯其余诫命会不以为然。谁不知道某人是个通奸者,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杀人犯、盗贼或作假证者,甚至不愿成为这样的人?但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通奸之人,会轻看与宗教相关的一切事,最终也不在意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不会因它们是罪,而只因害怕犯法或声誉扫地而避免付诸行动;放弃这些罪恶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或声誉受损。同样地,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的任何人违反十诫的任何其他某条诫命,他也将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他从不把这些视为罪。

【2】相同的原则适用于那些受来自主的善所激励者。这样的人倘若出于意与知或出于有意和确认,因为它是个罪而避免触犯某一诫,那么他们也会避免触犯其余所有诫命;如果他们避免触犯诸恶,那就更是如此。因为任何人一旦出于有意并确认并因为它是罪而避免作任何恶,他在避免触犯其余诸恶的意图中就蒙主保守。因此,如果他因无知或某个占优势的肉体之欲而作了某恶,此恶并不归算于他,因为这并非他有意为之,也不是他自行去确认的。一个人每年自我省察一次或两次,悔改在自己里面所发现的恶,就会达到这种目的。从不自我省察者就不一样了。

【3】我被许可通过以下见闻来确证此事。在灵界我见过好多人,他们在世时像其他人一样生活,饮食奢华,衣着华美,像其他人一样经商贸易以获利,经常光顾娱乐场所,在男欢女爱之事上开玩笑,还有类似性质的其他事情,众天使却将这些事在一些人身上定论为罪恶,却不将这些恶归算给另一些人,宣告后者是清白的,而前者则是有罪的。在被问及双方都做了类似的事情时,为何要区别对待时,天使回答声称他们动机、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加以区分。因此,目的宽恕或谴罚谁,他们就宽恕或谴责谁,因为善是天上每个人的目的,而恶是地狱每个人的目的。综上所述,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罪被归算给谁,不归算给谁了。

真实的基督教 #104

104.(8)祂朝合

104.(8)祂朝合一(union)的发展就是祂的倒空状态;合一本身则是祂的荣耀状态。在教会,众所周知,主在世时有两种状态,被称为倒空状态和荣耀状态。在先的状态,也就是倒空的状态,在圣言多处有所描述,特别在大卫诗篇和先知书,尤其在以赛亚书(53章)中,在那里,我们读到:
祂将命倾倒,以至于死。(以赛亚书53:12)
这同样的状态就是祂在父面前的谦卑状态,祂在这种状态下向父祷告;祂说,祂行父的旨意,并将所行所言都归于父。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祂向父祷告:马太福音26:36-44;马可福音1:35;6:46;14:32-39;路加福音5:16;6:12;22:41-44;约翰福音17:9,15,20。祂行父的旨意:约翰福音4:34;5:30祂将所行所言归于父:约翰福音8:26,27,28;12:49,50;14:10。
祂甚至在十字架上大声喊叫:
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马可福音15:34)
而且,若未曾处于这种状态,祂不可能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荣耀的状态也是合一的状态。当祂在三个门徒面前变像,以及施行奇迹时,祂便处于这样的状态。每当祂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时,也处在这样的状态。完全合一后,祂说祂有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了(马太福音28:18)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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