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13

BE113.针对上述

BE113.针对上述观点,再补充说明以下内容。教会中常说没有人能守全律法,尤其声称谁触犯十诫的一条诫命,就触犯全部。然而这样的说话方式并不是事实所表达。这些话当如此理解:凡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行事触犯某一条诫命的人,他会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只要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采取行动,便完全否认这种行径是罪;否认这是罪恶的人对触犯其余诫命会不以为然。谁不知道某人是个通奸者,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杀人犯、盗贼或作假证者,甚至不愿成为这样的人?但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通奸之人,会轻看与宗教相关的一切事,最终也不在意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不会因它们是罪,而只因害怕犯法或声誉扫地而避免付诸行动;放弃这些罪恶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或声誉受损。同样地,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的任何人违反十诫的任何其他某条诫命,他也将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他从不把这些视为罪。

【2】相同的原则适用于那些受来自主的善所激励者。这样的人倘若出于意与知或出于有意和确认,因为它是个罪而避免触犯某一诫,那么他们也会避免触犯其余所有诫命;如果他们避免触犯诸恶,那就更是如此。因为任何人一旦出于有意并确认并因为它是罪而避免作任何恶,他在避免触犯其余诸恶的意图中就蒙主保守。因此,如果他因无知或某个占优势的肉体之欲而作了某恶,此恶并不归算于他,因为这并非他有意为之,也不是他自行去确认的。一个人每年自我省察一次或两次,悔改在自己里面所发现的恶,就会达到这种目的。从不自我省察者就不一样了。

【3】我被许可通过以下见闻来确证此事。在灵界我见过好多人,他们在世时像其他人一样生活,饮食奢华,衣着华美,像其他人一样经商贸易以获利,经常光顾娱乐场所,在男欢女爱之事上开玩笑,还有类似性质的其他事情,众天使却将这些事在一些人身上定论为罪恶,却不将这些恶归算给另一些人,宣告后者是清白的,而前者则是有罪的。在被问及双方都做了类似的事情时,为何要区别对待时,天使回答声称他们动机、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加以区分。因此,目的宽恕或谴罚谁,他们就宽恕或谴责谁,因为善是天上每个人的目的,而恶是地狱每个人的目的。综上所述,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罪被归算给谁,不归算给谁了。

圣治 #307

307.现在,我们回

307.现在,我们回到所提出的主题,即:主通过对立面掌控地狱;对尚在尘世的恶人来说,主在地狱掌控他们的内层,而不是他们的外层。第一点:主通过对立面掌控地狱。前面(288—289节)说明,天堂天使不是从他们自己,而是从主获得爱和智慧,或对良善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思维;还说明,良善和真理从天堂流入地狱,在那里,良善被转变为邪恶,真理被转变为虚假,因为天堂和地狱里的人的心智内层朝相反的方向转动。既然地狱里的一切事物是天堂里的一切事物的对立面,那么可知,主通过对立面掌控地狱。

第二点:主在地狱掌控尚在尘世的恶人。这是真的,因为就灵而言,人在灵界,就在那里的某个社群,若为邪恶,就在一个地狱社群,若为良善,则在一个天堂社群。因为人的心智本身是属灵的,必然在属灵人当中,并且死后他就加入他们。我也在前面(298—299节)提到并解释了这一点。但世人在那里的方式,与已经被分配到某个社群的灵人不同,因为世人始终处于被改造的状态;如果他是邪恶的,主就会照着他的生活及其变化把他从一个地狱社群转到另一个地狱社群。但如果他允许自己被改造,主就会把他领出地狱,并提入天堂;在天堂,他同样从一个社群被转到另一个社群;这个过程会持续到他死亡为止。但死后他不再从一个社群被转到另一个社群,因为那时他不再处于被改造的状态,而是保持在与其生命一致的状态里。因此,当一个人死亡时,他就会被分配到自己的地方。

第三点:主以这种方式掌控世上恶人的内层,但以另一种方式掌控他们的外层。主以刚才所描述的方式掌控人心智的内层,但在灵人界掌控外层,灵人界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原因在于,大多数人里表并不一致,因为他们表面上能把自己伪装成光明天使,但内心里可能是黑暗的灵人。因此,他们的外在以一种方式被掌控,而他们的内在则以另一种方式被掌控。只要他们还在世上,他们的外在就在灵人界被掌控,但他们的内在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被掌控。所以他们死亡时,首先进入灵人界,在那里进入自己的外在,这外在会在那里被脱去。当外在被脱去时,他们就被带到他们早已被分配到的自己的地方。至于何为灵人界及其性质,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一书(421-5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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