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10

BE110.1.每个

BE110.1.每个人的恶在死后都归算给他,善也如此。为了让这一点看起来更明显一些,按以下几点逐一说明:

(1)每个人都有自己特有的生命;

(2)各人自己的生命死后继续保持;

(3)对恶者来说,他们的生命之恶那时被归算给他们;对善者来说,他们的生命之善那时被归算给他们。首先,众所周知,每个人都有自己特有的生命,因此与他人的生活截然不同存在着永恒的变化;因为存在无限多样性,没有两样东西是完全一样的。因此,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我”(proprium)。从人脸可明显看出这一点;没有一个人的脸面与另一个人的完全一样,永远也不会有,因为不存在两个相同的心智,在脸面与心智保持一致。可以说,脸面是心智的相,而心智的源头及其形成都来自生命。一个人除非就像拥有自己的心智和脸面那样拥有自己的生命,否则死后不会拥有与他人不同的生命;而且,天也无法存在,因为天由无限多样化的其他事物组成,天的形式仅仅产生于灵魂和心智的多样,它们被排列为这样的次序,以至于可以合为一体;在天上每个人和所有人里面都有其生命——就像灵魂在人里面那样——的发那个“一”(或那“一位”)使天上万有合为一体。倘若并非如此,天将会消散,因为它的形式将分裂瓦解。其中每个人和所有人的生命从“一”而来,将天的形式联合为一体的也是“一”,这个“一”就是主。

【2】其次,各人自己的生命死后继续保持;教会中的人们透过圣经也知道这一点,例如以下经文:人子要降临、那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我看见案卷展开了、死了的人、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13);在审判的日子、上帝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6,哥林多后书5:10)。行为——每个人照此受报应——就是生命;因为生命表现行为,行为与生命保持一致。多年来我被恩准与众天使交流,并被许可与从世上新进灵界的人们交谈,我可以肯定地声明:每个人过往生命的品性都会在那里受到检验;每个人在世所聚积的品性与他一起保持到永远。我已经与许多年前在世生活过的人们进行了交谈,这些人的生活从历史上已为我所知,我发现他们与历史所描述的情形相仿。我还从天使那里听到,没有一个人的生命在死后能被改变,因为每个人的生命乃是照着他的所爱和所信、因而照着他的所行被组织而成;倘若它被改变,那么这个组织势必被瓦解;但这永远不可能做到。我还被告知,组织的改变只有活在物质的身体之中时才能发生,在物质之身被搁置一边后,于灵性的身体中绝不可能发生。

【3】第三,对恶者来说,他们的生命之恶那时被归算给他们;对善者来说,他们的生命之善那时被归算给他们。死后,恶的归算并非如同世上那样的控告、责备、批评或下判决,而是恶自身之所为。恶者出于他们自己的自由与善者分开,因为他们无法共处。爱欲邪恶之乐与爱欲良善之乐针锋相对,并且诸乐从那里的每个人身上散发而出,就像地球各样植物发出气味一样;因为诸乐并没有像以前那样被物质的身体所吸收和遮掩,而是从他们的爱欲随意地流入了灵性的氛围中。恶在那里被感觉到,可以说,凭气味可知,正是这一点指控、责备、定罪和审判,并非在任何具体的审判者面前,而是每一位活在良善中的人在场时就会如此;这正是归算所表示的意义。善的归算类似如此,发生在那些在世时已承认他们里面的一切善来自主、没有丝毫来自他自己的那些人身上。这些人在被预备好之后,被引入他们自己之善的内在之乐中,然后一条通往天上的路向他们打开,由此进入与自己内在之乐类似的社群之中。此事乃是由主来完成。

真实的基督教 #196

196. (2)灵义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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