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关于因信称义;标题如下:
(a)藉着圣经和圣事,圣灵被赐予,无论何时且无论何处圣灵出现,总在听福音之人的里面产生信。
(b)忏悔、因信称义、革新、好行为,依次流入;它们要被适当地加以区分;忏悔和好行为无助于拯救,唯独信。
(c)唯独因信称义——就是罪得赦免,从责罚中解脱出来,与父和好,被接受为众子——乃是藉着基督的功德或正义的归算。
(d)因为信就是那正义本身,我们因着信在上帝面前被算为正义,这是对恩典的信靠与信心。
(e)接下来的革新就是苏醒、重生、成圣。
(f)接下来的好行为——作为信的果子——其本身乃是圣灵的作工。
(g)严重的罪恶会导致信的丧失。关于律法和福音的一些基本原则:
(h)我们当小心区分律法与福音、律法的行为和圣灵的作工,这些是信仰的真理。
(i)律法乃是让人知罪的教训,所以律法在诅咒和上帝的忿怒之中,令人恐怖;福音则是教人赎罪,靠着基督责罚中被解脱出来,因而令人安慰。
(k)律法有三个功用:让恶人受约束;带人承认他们的罪;教导更新之人生活的规则。
(l)重生之人在律法之中,但不在律法之下,因为他们在恩典之下。
(m)在律法中操练自己,这是重生之人的义务,因为活在世上,他们被肉身驱向罪恶;不过,他们在死后将变得纯洁和完全。
(n)重生之人也会受圣灵的责备,承受各样的痛苦;尽管如此,他们乐意遵行律法;因此,作为上帝的孩子,他们活在律法之中。
(o)对那些未重生之人而言,摩西的帕子仍保留在他们眼前,老亚当仍旧掌权;但对重生之人来说,摩西的帕子被拿开,老亚当已死去。
178.人不可以知道未来,也是为了人能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因为众所周知,一个人会渴望实际拥有凡他所爱的,并通过自己的理性引导自己达到这个目的。人们还知道,一个人以理性深思的一切都来自对通过思维把它付诸实施的爱。因此,如果他通过神性预言知道效果或结果,他的理性就会停止行动,他的爱也随之停止行动;因为爱与理性一同终止于结果,并从该结果重新开始。理性的快乐就在于出于爱在思维中看见结果,不是实现之后,而是实现之前的结果,也就是说,不是当下,而是将来的结果。这就是带给我们所说的希望的东西,这希望随着人翘望或期待一个结果而在理性中消长变化。这种快乐完全存在于结果中,但之后会与属于它思维一道消退。
如果预知一个结果,同样的情况也会发生。人类心智不断处于三样事物中,它们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其中无论缺失哪一个,人类心智都不在自己的生命中。意愿的情感是起源上的目的;理解力的思维是有效的原因或方法;身体行为,口中的言语或外在感觉则是通过思维所实现的目的的结果。谁都能清楚看出,当人类心智仅在意愿的情感中,接下来什么也没有时,或同样当它仅在结果中时,它就不在自己的生命中。因此,心智不从分离的这三者当中的任何一个,只从结合在一起的这三者中获得生命。如果预言发生的事,心智的这种生命或活动就会削弱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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