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9

BE109.基督之公

BE109.基督之公义或功德的归算这一观念已作为其灵魂融入了改教后的基督教全部神学之中。正是因着归算,这样的信——在教会中被视为得救的唯一途径——在上帝面前被确认为公义(如上所示,n.11d);因着如此归算,人就被说成因信而披上公义的恩赐,就像国王当选时披上皇家徽章。不过尽管如此,归算——出于仅仅声称一个人为公义——起不到任何效果,因为它只是入耳,并不会在人里面起作用,除非公义的归算也是(通过沟通并授予)公义的应用。罪得赦免、重生、革新、成圣并因而得救等这些说法都因着归算的作用接踵而来。还进一步声称,藉着这样的信,基督住在人里面,圣灵在他里面动工,因此重生之人不仅仅被称为公义,而且就是公义的。不仅上帝的恩赐,而且基督自身,可以说,圣三一的全部都因着此信而住在重生之人里面,如同住在他们自己的圣殿中(参阅前文,n.15);于是,全人——关于他的人,还关于他的行为——已是公义的,并被宣告为公义(n.14e)。从这些事情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基督之公义的归算意味着它的应用,并由此而授予,人凭借归算而有份。如今,因为归算是更正教信仰的根源、起点和基础,它所作用的一切都是为了使人得救,因此,它在今时基督教的圣殿中可以说已成为圣所或神龛,有必要在此以推论的方式来增补关于归算的一些内容;不过,这些论点将照着以下次序清晰排列:

1.每个人的恶在死后都归算给他,善也如此。2.一个人的善向另一个人的转移是不可能的。3.相信基督的公义或功德的归算或应用是一个虚构的信仰,因为这是不可能的。

圣爱与圣智 #38

38.在圣言中,“公

38.在圣言中,“公义”与“公平”表示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其中“公义”表示神性之爱,“公平”表示神性智慧;故在圣言中,“公义”和“公平”论及神;如诗篇: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又:

耶和华要使公义如光发出,使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何西阿书:

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永远归我。(何西阿书2:19)

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以赛亚书: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和他的国上,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又: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以公平公义充满这地。(以赛亚书33:5)

诗篇: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164)

在约翰福音中,“生命”和“光”所表相同: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在这句经文中,“生命”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光”表示祂的神性智慧。在约翰福音中,“生命”和“灵”所表也相同:

耶稣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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