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8.天主教徒比更正教徒更容易被带入新耶路撒冷(即新教会)的第一个原因在于因信基督之功的归算而被称义这个与新教会之信无法共存(n.102:4)的错误信仰对他们来说已忘却,乃至被完全抹去;然而,它可以说已被刻写在更正教之上,因为这是他们教会最重要的教义。第二个原因是,天主教徒对主之人(theHumanoftheLord)抱有一种神性主权的威严感,在这方面比更正教徒要突出,从他们对圣体的崇拜中可明显看出。第三个原因是,对天主教徒来说,義、好行为、悔改和对新生人的关注是救赎的基本要素;这些也是新教会的基本要素。只是固执于唯信的更正教徒则不然;对他们来说,上述活动与信并无干系,即不是什么基本要素,也不是什么必经程序,因此对得救毫无贡献。以上三个原因解释了为何天主教徒若不间接而是直接地亲近救主上帝自身,并同时领受两样圣体圣事(同领饼杯),他们比更正教徒更容易接受活泼之信以代替僵死之信,并借着天使被主带到新耶路撒冷或新教会的大门,伴随着极大的喜乐被引入其中。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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