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7.众所周知,在基督教界,教会的教义都教导,神是一。他们教导这一点,是因为他们的一切教义都来自圣言;只要不仅嘴上,而且从心里承认一位神,这些教义都是一致的。对那些仅嘴上承认一位神,心里却接受或承认三位神的人来说,这是当今基督教界许多人的情况,神只是挂在嘴上的一个词或一个名而已。他们的整个神学就像封在神龛里的一个金偶像,唯有牧师或领袖拿着它的钥匙。此外,当这种人阅读圣言时,他们感知不到圣言里,或从圣言发出的任何光,甚至感知不到神是一。对他们来说,圣言可以说因污渍而模糊不清,在神的一体性方面则完全被污渍覆盖。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描述的,正是这些人:
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领悟。他们闭了眼睛,免得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会医治他们。(马太福音13:14,15)
所有这些人都像那些躲开光,进入无窗内室的人,他们在墙上摸索,寻找食物或金钱,最后获得像夜鸟那样的视力,在黑暗中观看。他们就像一个有数位丈夫的妇人,她不是一个妻子,而是一个淫荡的妓女;或像一个接受数位追求者戒指的处女,婚礼过后,她不仅与一位过夜,还与其他人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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