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6

BE106.简要分析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真实的基督教 #634

634.但真相必须公

634.但真相必须公开。当对三位神的信仰被引入基督教会时(这发生在尼西亚议会期间),他们就驱逐了一切仁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因为这两者与心理上敬拜三位神,嘴上敬拜一位神完全格格不入。事实上,这时心智否认嘴上所说的,而嘴否认心智所想的;最终既不相信三位神,也不相信一位神。由此清楚可知,自那时起,基督教的圣殿不仅裂开,而且已经沦为废墟;自那时起,无底坑的口就开了,便有烟从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昏暗了,有蝗虫从烟中出来,到了地上(启示录 9:2, 3;参看《揭秘启示录》对这些事的解释)。自那时起,但以理所预言的荒凉开始并增加了(马太福音24:15),鹰围着那信仰及其归算而聚集(马太福音24:28,“鹰”在那里是指目光锐利的教会领袖)。可能有人会说,这种信仰毕竟是在一次由众多主教和学者组成的议会上通过一致投票确立的;但当罗马天主教议会也通过一致投票确立了教宗代牧权、呼求圣徒、拜圣像和骨头、圣体分擘礼、炼狱、赎罪券等等时,人们还能信赖议会吗?当多特议会亦通过一致投票确立了可憎的预定论,把它誉为宗教守护神时,人们还能信赖议会吗?但我的读者,不要相信议会,而是相信圣言;转向主,你就会被光照;因为祂就是圣言,也就是说,是圣言中的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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