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4

BE104.如果有人

BE104.如果有人拥护新教会的信仰却又保留旧教会关于主之功与义的归算这一教条,那么也会发生同样的事情,因为从这一教条会发散出前教会的所有教条,就像从一个根发出好多嫩芽。倘若发生此事,就好比一个人好不容易从那条龙的三个头解脱出来,又纠缠于剩下的四个头中;或者好像一个人刚逃离猎豹,又遭遇狮子;或者就像一个人刚脱离无水之坑,又掉进满水之坑中淹死了。关于这种情形,在下一个主题解释过后就可以看到更多内容,那里会对归算作进一步说明。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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