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1.基督徒可以从圣经中得知:教会是主的教会,并且出于属灵的婚姻——也就是善与理的婚姻——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娘”(或“新妇”)和“妻子”,尤其是以下经文:约翰论到主,这么说: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的声音就甚喜乐(约翰福音3:29);耶稣说、新郎和陪伴之人(原文是:婚宴之子)同在的时候、他们不能禁食(马太福音9:15,马可福音2:19,20,路加福音5:34,35);我看到圣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21:2);有一位(天使)来对我(约翰)说、你到这里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给你看、天使就带我到一座高大的山、将圣城耶路撒冷指示我(创世记21:9,10);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原文是:他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7,9);我是大卫的根、又是他的后裔、我是明亮的晨星、圣灵和新妇说、来、听见的人也该说、来、口渴的人也当来、都可以白白地取生命的水喝(启示录22:16,17)。
49.我已论述了圣爱与圣智,并说明这二者构成神性本质,现着手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圣爱和圣智发出的方式,和太阳的能力和临在凭热和光存在于这个世界及其万物差不多。而且,耶和华神在当中的灵界太阳之热本质上是圣爱,它的光本质上是圣智。因此,很明显,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是神性存在(Divine Being 或Esse)的属性,全能、全知、全在则是神性本质(Divine Essence)的属性。然而,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为人理解,因为人们不知道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也就是秩序法则行进的过程。因此,有必要按如下顺序阐明它们:
(1)全能、全知和全在是出于圣爱的圣智的属性。
(2)人若不知道何为秩序,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就很难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
(5)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
(7)人通过神性全能拥有反对恶与假的能力,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以至于他照着神性秩序存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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