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1.基督徒可以从圣经中得知:教会是主的教会,并且出于属灵的婚姻——也就是善与理的婚姻——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娘”(或“新妇”)和“妻子”,尤其是以下经文:约翰论到主,这么说: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的声音就甚喜乐(约翰福音3:29);耶稣说、新郎和陪伴之人(原文是:婚宴之子)同在的时候、他们不能禁食(马太福音9:15,马可福音2:19,20,路加福音5:34,35);我看到圣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21:2);有一位(天使)来对我(约翰)说、你到这里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给你看、天使就带我到一座高大的山、将圣城耶路撒冷指示我(创世记21:9,10);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原文是:他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7,9);我是大卫的根、又是他的后裔、我是明亮的晨星、圣灵和新妇说、来、听见的人也该说、来、口渴的人也当来、都可以白白地取生命的水喝(启示录22:16,17)。
485.关于信的那一章已充分说明,人若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既不可能有仁,也不可能有信,更不可能有这二者的结合。由此可知,若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那么他里面就没有主借以与其结合的任何东西;然而,没有相互结合,改造或重生,因而得救是不可能的。没有人与主并主与人的相互结合,就不会有归算,这是一个无可辨驳的结果。“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也会有善与恶的归算”,倘若这种观点被确认,那么由此会得出数不清的结论。在本书后面部分,也就是探讨源自当今之信(这信将主神、救主的功与义归到人身上)的异端、悖论和矛盾的地方,这些荒谬的结论将被揭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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