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1

BE101.基督徒可

BE101.基督徒可以从圣经中得知:教会是主的教会,并且出于属灵的婚姻——也就是善与理的婚姻——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娘”(或“新妇”)和“妻子”,尤其是以下经文:约翰论到主,这么说: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的声音就甚喜乐(约翰福音3:29);耶稣说、新郎和陪伴之人(原文是:婚宴之子)同在的时候、他们不能禁食(马太福音9:15,马可福音2:19,20,路加福音5:34,35);我看到圣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21:2);有一位(天使)来对我(约翰)说、你到这里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给你看、天使就带我到一座高大的山、将圣城耶路撒冷指示我(创世记21:9,10);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原文是:他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7,9);我是大卫的根、又是他的后裔、我是明亮的晨星、圣灵和新妇说、来、听见的人也该说、来、口渴的人也当来、都可以白白地取生命的水喝(启示录22:16,17)。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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