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364.(1)主以其一切神性之爱、一切神性智慧,因而以其一切神性生命流入每个人。在创世记,我们读到:
人照着神的形像被创造,神将生命的气息吹进他的鼻孔。(创世记1:27; 2:7)
这句话的意思是,人不是生命本身,只是生命的器官。神不能创造像祂自己一样的另一个人;如果祂能这样做,那么有多少人,就会有多少神。祂也不能创造生命,就像光不能被创造一样;但祂能创造人,作为一种适应生命的形式,就像祂创造眼睛,作为一种适应光的形式一样;无论过去还是现在,神都不能分割祂的本质,因为它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因此,既然唯独神是生命,那么毫无疑问,神从祂的生命中将生命赐予每个人;没有这赐予的生命,人就其肉而言,只是一块海绵,就其骨而言,只是一副骨架,他所拥有的生命,不比时钟多,时钟因钟摆和摆锤或弹簧而不停地摆动。既然如此,那么也可推知,神以其一切神性生命,即以其一切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流入每个人,这两者(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构成祂的神性生命(可参看TCR 39, 40节),因为神性是不可分割的。
此外,人若理解这个世界的太阳如何以其一切本质,即热和光,流入一切树木、一切灌木和花朵,甚至流入一切石头,无论普通的还是宝贵的,就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理解神如何以其一切神性生命流入人。太阳不会分发它的热和光,将这一部分给这个物体,将那一部分给那个物体;而是每个物体都从这种普遍流注中提取自己那一份。天堂的太阳也是如此,神性之爱作为热或以热的形式从这太阳发出,神性智慧作为光或以光的形式从这太阳发出。这个世界的太阳的热和光怎样流入人体,这两者,即爱和智慧,就怎样流入人类心智,并照着接受形式的品质或性质而赋予它们生命;每种形式都从普遍流注中提取它所需的东西。主所说的这句话适用于这个意义:
你们的父叫日头升起照恶人,也照善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5:45)
此外,主是全在的;祂在哪里同在,就在哪里以其全部本质同在;对祂来说,从这本质中取出某一部分,给这个人一部分,给那个人一部分是不可能的;相反,祂将全部本质赐给所有人,并为人提供既可以少取,也可以多取的机会或能力。祂还说,祂在那些守祂诫命的人那里作住所,信徒在祂里面,祂在信徒里面。简言之,一切事物都充满神,每个人都从这种充满中提取自己那一份。这同样适用于常见或普遍的事物,如大气和海洋。大气在它的最小部分和最大部分上是一样的,或说具有相同的性质;它不会将自身的一部分用于人的呼吸,将另一部分用于鸟类的飞行,再将一部分用于船帆,又将一部分用于风车的风扇。相反,它们各自都从大气中提取自己那一份,并将必要和足够的东西用于自己。装满粮食的粮仓也是如此;主人从中取走当天所需的,但粮仓不会分发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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