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215.在某些情况下,圣言字义的真理不是赤裸的真理,而是真理的表象,就像取自诸如存在于自然界中的那类事物的类比和比较,适合并足以让简单人和孩子理解。但它们同时又是对应,所以是真正真理的容器和住所,是盛纳它的器皿,就像盛好酒的水晶杯,或盛美食的银盘子;或它们也像穿在身体上的衣服,如婴儿的襁褓,或少女的漂亮衣服;它们又像属世人的知识,这些知识包含对属灵真理的感知和情感。被包括、包含、包裹和容纳的赤裸真理本身在圣言的属灵意义中,赤裸良善在圣言的属天意义中。但这一点要从圣言来说明。
耶稣说:
文士和法利赛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在这段经文中,主通过类比和比较说话,这些类比和比较同时也是对应;祂用了“杯盘”这个词,“杯”不仅意味着,而且还表示圣言的真理,因为“杯”是指酒,而“酒”表示真理。但“盘”是指食物,而“食物”表示良善。因此,“洗净杯盘的里面”表示通过圣言洁净属于意愿和思维的心智内层。“好叫外面也干净了”表示好叫外层也可以如此被洁净,外层是行为和话语;因为这些从内层获得它们的本质。
耶稣又说: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躺在他的大门口。(路加福音16:19, 20)
在这段经文中,主也通过类比和比较来说话,这些类比和比较是对应,并包含属灵事物。“财主”是指犹太民族,犹太民族被称为财主,是因为它拥有包含属灵财富的圣言;他所穿的“紫色和细麻布衣服”表示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紫色”表示圣言的良善,“细麻”表示圣言的真理;他“天天奢华宴乐”表示他们以拥有圣言,并在圣殿和会堂从圣言中听到许多经文为快乐或满足;“讨饭的拉撒路”是指外邦人,因为他们没有圣言;他“躺在财主的大门口”是指这些外邦人被犹太人蔑视和弃绝;他“浑身生疮”表示外邦人因对真理的无知而处于许多虚假。
拉撒路是指外邦人,因为主爱外邦人。如:祂爱从死里复活的拉散路(约翰福音11:3, 5, 36);他被称为主的朋友(约翰福音11:11);与主一同坐席(约翰福音12:2)。从这两段经文可以清楚看出,圣言字义的真理和良善就像器皿,或像赤裸的良善和真理的衣服,这两者就隐藏在圣言的属灵和属天意义中。
既然这就是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那么可推知,那些拥有神性真理,并相信圣言在其深处从内在是神圣神性的人,尤其那些相信圣言凭其属灵和属天意义而具有这种性质的人,当在来自主的光照状态下阅读圣言时,就会在属世之光中看到神性真理。因为圣言灵义所在的天堂之光流入圣言字义所在的属世之光,并光照人的理智能力(理智能力被称为理性),使它看到并承认神性真理,无论是在它们显而易见的地方,还是在它们隐藏的地方。对有些人来说,这些真理与天堂之光同时流入,有时甚至是在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事实的时候流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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