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9.最后,我们谈到了内在人和外在人。我说,拥有内在觉察力的人处于真理之光,它是天堂之光,而只有外在觉察力的人则缺乏真理之光,因为他们只处于尘世之光;因此内在人拥有聪明智慧,而外在人却有疯狂和扭曲的幻觉(n.345);内在人是属灵的,因为他们从超越身体的灵思考,故在光中看见真理;而外在人是感官属世的,因为他们从身体感官的谬误思考,所以就象透过乌云看真理,当他们脑子里反思它们时,就会视谬误如真理;内在人象站在平原中间的高山、城市的高塔,或海中灯塔上的人;而外在人则象站在山脚深谷、塔底的地下室,或灯塔下小船里的人,只能看见离他们最近的东西。而且,内在人就象住在楼房或宫殿的二、三层的人,这楼房或宫殿的墙壁是一系列透明玻璃窗户,因此他们能俯瞰整座城市,看清其中的每间房屋;而外在人则象住在最底层的人,且底层的窗户用纸糊上了,以致他们甚至看不见屋外的街道,而只能看到它里面的东西,就是这些东西,还是借助烛光或火光看到的。同样,内在人就象空中翱翔的飞鹰,拥有广阔的视野,能看清遍布在它们下面的一切事物;另一方面,外在人则象站在柱子上的公鸡,朝地上踱步的母鸡大声啼鸣。此外,内在人感觉自己所知之于未知,好比一桶水之于湖泊;而外在人则深信自己无所不知。这些话令非洲人感到高兴,因为凭其殊胜的内在视觉,他们承认这是事实。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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