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4.我曾被允许感受一夫多妻的爱之热的性质。我与扮演过穆罕默德的某个灵有过一次对话。这个替代者在远处和我谈了一会儿后,送给我一个乌木勺子及它们出自他的其它证据。同时,有一个通道被打开, 以便他们一夫多妻之爱所产生的热从各个地方传送出来。有些地方的热,感觉就象洗澡后公共浴室里的热;有些地方的热,象炖着肉的厨房里的热;有的象为销售而暴露气味浓重食物的饮食店里的热;有的象正预备乳液及类似物的药剂师地窖里的热;有的象烟花柳巷里的热;有的则象出售兽皮、皮革、鞋子的商店里的热。这热还含有某种由嫉妒产生的恶臭、干燥和炽热之物。另一方面,在基督教天堂,当他们爱的乐趣被感受为气味时,这热是芳香的,如同花园、葡萄园、玫瑰园的香味,还如同出售香水的商店、榨酒的地方和酒窖散发的香味。爱的乐趣在灵界经常被感受为气味,这一点在章节末尾的记事中已经说明。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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