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9.在朝东的南部地区,天主教徒有一种议会厅,他们的领袖聚集在这里,讨论与他们的宗教有关的问题,特别是如何让普通人盲目服从,如何扩大他们自己的影响力或统治。然而,没有一个在世上曾是教皇的人被允许参加这个集会,因为这些人在世上篡夺了主的权柄,从而在自己的脑海里牢固建立了某种类似神性权柄的东西。任何红衣主教因其卓越感,也不允许进入这个议会。然而,红衣主教在议会厅下面的一个宽敞房间里会面,但在那里呆了几天后,就被带走了,但我不被允许知道他们被带到哪里去了。
在朝西的南部地区还有一个聚会的场所,那里的业务是把轻信的普通人引入天堂。在那里,他们在自己周围安排了几个社团,提供各种外在快乐。有些社团有舞蹈,有些社团有音乐会,有些社团有游行,有些社团有戏剧表演和舞台表演;有些社团有通过幻觉艺术制造各种壮观景象的灵人;有些社团有纯粹的滑稽表演,以及愚蠢的谈话和玩笑;有些社团有彼此友好的交谈,在一个地方谈论宗教事务,在另一个地方谈论民政事务,又在一个地方谈论淫秽的话题;等等。他们将轻信的人引入这些社团中的某个社团,照着各人最喜欢的快乐类型把各人引入其中,并称之为天堂。但他们在那里呆了一两天后,都变得疲倦,就走了,因为这些快乐是外在的,不是内在的。通过这种方式,许多人也被引导远离了他们对允许进入天堂的权柄的愚蠢信仰或荒谬信条。至于他们敬拜的形式或性质,它与他们在世上的敬拜几乎一样,同样由弥撒构成,但这些弥撒是用一种与灵人不同的语言进行的,这种语言是由激发外在神圣和颤抖的高调话语组成的,但听众根本就不明白。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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