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2.荷兰人的宗教信仰立场比其他人更坚定,不会轻易动摇,即使向他们证明这样或那样的观点不合逻辑,他们也不会接受,而是无动于衷,依然如故。所以他们不会将自己与对真理的内在直觉分开,在严格顺服的同时保持高度理性。由于他们的这种秉性,死后一进入灵界,他们就以特有的方式预备好接受由圣真构成的天堂属灵物。不用教导他们真理,因为他们不接受,而是直接向他们描述天堂的性质,然后允许他们升入天堂观看它。那时,凡与他们秉性相合的东西,都被赐给他们,以便当他们回到同伴中时,对天堂充满渴望。
如果那时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即神在位格和本质上是一,主救世主,救主就是这位神,神性的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还有,脱离信与仁的生活、仅存在于知识和话语里的信和仁是无效的,人只有经自我反省后悔改,主才会赐下这些东西。若教导这些真理后,他们仍一如既往,视神为三个位格,视宗教仅为存在的一个事实,他们就会陷入悲惨境地,其贸易也被禁止,直到他们发觉自己的窘迫。然后,他们被带到那些因拥有圣真而富有万物、生意兴隆的人当中,开始从天堂思考:“为什么这些人如此富有?”同时,他们被引导反思这些人的信及其生活方式,发现他们嫉恶如仇,并且由于对问题进行了认真考虑,所以他们在自己的想法和思考基础上接受一种和谐。这些状态交替进行,最终促使他们反省:若要摆脱自己的不幸,就必须有同样的信仰。然后,随着他们接受这信仰,并过仁爱的生活,财富和幸福的生活就被赐给他们。
同样,那些在世的生活含有仁爱成分的人,自己就会纠正过来,并为天堂做好准备。后来,他们变得比其他人更坚定,以至于可被称之为中流砥柱,他们不会轻易因任何推理、谬论、诡辩造成的混乱,以及源于错误观念的证明而误入歧途,因为他们比以前更聪明。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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