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记事五:
有一次,经允许,一个撒但带着一个女人从地狱升上来,来到我所在的房子。一看到他们,我就关上窗户,但通过窗户与他们交谈。我问那撒但是从哪里来的;他说来自他自己的同伴。我又问那个女人是从哪里来的,并得到了同样的回答。她来自一群塞壬,这群塞壬擅长通过幻想来呈现美丽和妆饰的一切样式和形式;她们时而披上维纳斯的美,时而披上帕纳索斯少女优雅端庄的面容,时而打扮得像头戴王冠、身披长袍的女王,拄着银杖威严地行走。这些人就是灵人界的妓女,她们专门研究幻想。幻想源于一切内在思维观念被排除在外时的感官思维。我问撒但她是不是他的妻子。他回答说:“什么是妻子?我不知道,我的社群也不知道;她是我的妓女。”然后,她激发了这个男人的淫欲,这是塞壬非常擅长的事。一感觉到这种淫欲,他就亲吻她说:“啊,我的女阿多尼斯!”
但言归正传。我问撒但他的职业是什么;他说:“我的职业就是追求学问,你没看见我头上的桂冠吗?”这桂冠是他的女阿多尼斯用艺术形成的,并从后面戴到他头上。我说:“既然你来自一个学术盛行的社群,那么请告诉我,你和你的同伴对神有何看法。”他回答说:“对我们来说,神就是宇宙,我们也称之为自然。我们的人当中的简单人称之为大气,他们所说的大气是指空气,而智者所说的大气是指以太。神、天堂、天使等等,即这个世界许多故事的主题,都是空洞的词语,是此处在许多人眼前划过的流星引发的虚构故事。出现在地上的一切事物不都是太阳创造的吗?春天来临,一切有翅膀和爬行的昆虫,或说有翅和无翅的昆虫不都出生了吗?鸟类不是被它的热促使相互爱慕、繁殖后代吗?大地不是被它的热温暖,使种子生根发芽,最后结出如同后代的果实吗?因此,宇宙不就是神,自然不就是女神吗?自然作为宇宙的配偶,孕育、生产、抚育并滋养这些后代。”
我进一步问他和他的社群对宗教有何看法。他回答说:“对我们这些学识超群的人来说,宗教无非是对普通民众的盅惑,它像一层稀薄的大气一样包裹着他们心智的感觉和想象力;在这层大气中,虔诚的观念像蝴蝶一样在空中飞来飞去;他们的信仰将这些观念连成一条链子,就像蚕茧里的蚕,它作为蝴蝶之王从中振翅而出。因为文盲群体出于飞翔的渴望,喜欢想象的事物胜过身体感官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他们甚至为自己装上翅膀,以便像雄鹰一样展翅高飞,向地上的人夸耀地叫喊:‘看看我!’但我们相信我们所看到的,我们喜欢我们所摸到的。”说完,他摸了摸他的妓女,说:“这个我信,因为我看得见、摸得着。至于其它的胡言乱语,我们都扔出窗外,用一阵笑声将其吹走。”
之后,我问,他和他的同伴对天堂和地狱有何看法。他哈哈大笑,回答说:“天堂不就是上面那虚无缥缈的天空吗?天使不就是游荡在太阳周围的斑点吗?天使长不就是拖着长尾巴的慧星,整个人群都住在其上吗?地狱不就是沼泽吗?在简单人的想象中,在那里,青蛙和鳄鱼变成了魔鬼。除了这些观念外,关于天堂和地狱的其它一切观念都只是某些教会领袖为了在无知大众中博取荣耀而引入的垃圾。”他所说的这一切和他在世上关于这些主题所想的一模一样,殊不知,他现在正过着死后的生活,已经忘了他初入灵界时所听到的一切。因此,对于死后的生活,他回答说,这是一个想象的东西;可能是从形似人的被葬尸体中散发的某种臭气,或被称为幽灵(有些人会讲述关于幽灵的故事)的东西,在人们的幻想中引入这样的观念。听到这话,我再也忍不住大笑起来,说:“撒但,你真是疯了。你现在是什么?你在形式上不就是一个人吗?你不是会说话、会看、会听、会走吗?请回想一下,你曾生活在另一个世界,但你已经忘记了,你现在正过着死后的生活,说话和以前一样。”他被赋予回忆的能力,他的记忆回来了,他羞愧万分,大声喊道:“我疯了!我曾看见上面的天堂,听见那里的天使们诉说不可言喻的事;但那是我刚来这里的时候。然而,我会把这一切牢记在心,告诉我所来自的同伴们;或许他们也会和我一样羞愧难当。”他不断重复说,他要叫他们疯子;但随着他下去,忘却取代了回忆。当到达同伴身边时,他变得和他们一样疯狂,并说他从我这里听到的都是疯狂。撒但死后就是这样思考和说话的。那些确认虚假,直到相信它们的人被称为撒但,而那些确认生活邪恶的人被称为魔鬼。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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