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7.至于梅兰希顿的命运,我被允许不仅从天使那里,还从他自己那里获知关于他命运的性质的许多事,包括他刚刚进入灵界时的命运和后来的命运,因为我和他谈过几次,虽然不像和路德那样频繁和亲密。我之所以没有如此频繁或亲密地和他交谈,是因为他不能像路德那样靠近我,他全神贯注于唯信称义,把仁爱排除在外;我被处于仁爱的天使灵围绕着,他们阻止了他靠近我。
我听说,他一进入灵界,就有一所房子给他预备好了,就像他在世上住的房子一样。初入灵界的大多数新人都是如此,因此,他们只知道他们仍在自然界;自他们死亡以来所经过的时间,对他们来说,似乎只是一场睡眠。他房间里的一切都和以前一样;一样的桌子,一样的带抽屉的写字台和一样的图书馆。因此,他一进入灵界,就像刚从睡梦中醒来一样,坐在桌旁继续写作,他的主题也是唯信称义,如此持续了好几天,他没有写关于仁爱的任何东西。天使们察觉到这一点,就通过信使问他为什么不写仁爱。他回答说,仁爱里面没有教会的任何东西,因为如果仁爱以某种方式被视为教会的本质属性,那么人就会将称义的功德和随之而来的救赎的功德归给自己,从而剥夺信仰的属灵本质。
天使们一开始与每个新来的人联系在一起;当梅兰希顿头顶上的天使察觉到这一点时,当那些在他出门时与他联系在一起的天使听到它时,他们都离开了他。几周后,他房间里所用的东西开始变得模糊,最终消失不见,直到最后只剩下桌子、纸张和墨水瓶;此外,他房间的墙壁似乎抹上了石灰,地板上铺着黄砖,他自己似乎穿得更粗糙了。当他对此感到疑惑,并询问周围的人原因时,被告知,这是因为他把仁爱从教会中移除了;然而,仁爱就是教会的心脏。但随着他经常否认这一点,继续写信仰是教会的唯一本质,是救赎的手段,把仁爱移得越来越远,他突然发现自己在地下的一种劳工房中,那里有像他一样的人。当他想出去时,他被扣留了,并被告知,没有其它命运等待着那些把仁爱和善行推到教会大门之外的人。然而,由于他曾是教会的改革者之一,所以按照主的吩咐,他被释放了,并被送回到他以前的房间,那里只剩下桌子、纸张和墨水瓶。但由于他已确认的观念,他继续用同样的神学错误涂抹纸张,以至于他不能不被交替地送到他被关起来的同类那里,然后又被送回来。当被送回来时,他看起来穿着一件皮大衣,因为没有仁爱的信仰是冰冷的。
梅兰希顿自己告诉我,在后面他自己的房间隔壁还有一个房间,里面有三张桌子,桌旁坐着像他自己那样的人,他们同样抛弃了仁爱;有时那里会出现第四张桌子,桌子上会出现出各种形式的奇怪生物;但他们没有因此吓得停止工作。他补充说,他与他们进行了交谈,他们每天都在证实他的观点。然而,过了一段时间,他感到恐惧,开始写一些关于仁爱的东西;但他第一天写的东西,到了第二天就看不见了,因为在灵界,当每个人只出于外在人,没有同时出于内在人,因而在强迫之下,而不是在自由中在纸上写东西时,这种情况就发生在他身上。文字自动被抹去,消失不见。
但主开始建立新天堂之后,他凭从新天堂发出的光开始认为,他可能错了;因此,由于担心自己未来的命运,他意识到早些时候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关于仁爱的一些内在观念。在这种状态下,他查考圣言,然后他的眼睛打开了,他看到圣言充满了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因此,正如主所说的,律法和先知,即整部圣言,都系于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40)。从这时起,他从内层被转到西南的另一所房子里,他在那里和我交谈,说他写的关于仁爱的文字没有像以前那样消失,尽管第二天显得有点模糊。
我还惊讶地发现,当他走路时,他的脚步发出叮当声,就像穿着铁鞋的人走在石头路面上的脚步声。对此,必须补充的是,当有来自世界的新人进入他的房间,和他交谈,或来看他时,他就会从那些行巫术的灵人当中召来一个灵人,这些灵人能通过幻想或幻觉艺术制造出各种美丽的形状;这个灵人用装饰品和花挂毯,以及中心的图书馆来装饰他的房间。但客人一走,这些形状就消失了,之前光秃秃的石灰墙和空空荡荡又回来了。不过,这发生在他处于以前的状态时。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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