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96

II.灵界中的路德、

II.灵界中的路德、梅兰希顿或墨兰顿和加尔文

796.我经常与这三个领袖,基督教会的改革者交谈,从而获知他们在灵界从一开始到现在的生活状态是什么样。至于路德,从他进入灵界的那一刻起,他就是他自己的教条的热心传播者和捍卫者;随着从地上来的那些认可和支持他的人数量增加,他对这些教条的热情与日俱增。他在那里得到一所房子,就像他活在肉身时在艾斯勒本所住的房子一样。他在这所房子的中心搭起了一种稍微高一些的宝座,他就坐在那里。他允许听众从一扇始终敞开的门进来,并分组安排他们。他把那些最赞成他的人安排到离他最近的地方,把那些不那么赞成他的人安排到他们后面的地方。然后,他定期向他们发表演讲,偶尔允许提问,以便他结束某个观点后,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继续他的演讲。

随着时间推移,由于这种普遍的认可,他最终获得了一种说服能力或艺术;在灵界,这种说服能力或艺术如此有效,以至于没有人能抵制它,或反驳所说的话。但由于这是古人使用的一种咒语,所以他被严禁出于这种说服能力或艺术如此说话;此后,他又像以前一样出于记忆和理解来教导人。这种说服能力或艺术是一种咒语,源于自我之爱,因而最终具有这种性质:当有人反驳时,它不仅会攻击对手可能提出的问题,还攻击对手本身。

这就是直到1757年,最后的审判在灵界发生时,路德的生活状态。但过了一年,他从第一所房子搬到了另一所房子,同时经历了状态的变化。听说我仍活在自然界时,就能与灵界的人交谈,他就和其他几个人一起来拜访我。在问了一些问题,并得到我的回答后,他意识到,现在是但以理和主自己在福音书中所预言的前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他还意识到,启示录中的新耶路撒冷,以及飞在天空中间的天使要传给住在地上之人的“永远的福音”(启示录14:6)就是指这个新教会。他对此非常气愤,并怒斥我。但他发现,新天堂正在建立,是由那些根据主在马太福音(28:18)中的话,只承认主是天地之神的人形成的,并且正在形成;他也发现,自己的会众数量每天都在减少。因此,他不再怒斥,然后和我走得更近了,开始和我更亲密地交谈。当他确信,他不是从圣言,而是从他自己的聪明中得出了他的唯信称义的主要教条时,他就让自己接受关于主、仁爱、真正的信仰、自由选择或自由意志,以及救赎的教导,而这一切只来自圣言。

信服之后,他开始赞成作为新教会基础的真理,最终越来越确认它们。这段时间,他每天都和我在一起;随着他一个接一个地获得这些真理,他开始嘲笑自己以前的教条,简直与圣言截然对立。我听见他说:“不要奇怪我抓住唯信称义,剥夺了仁爱的属灵本质,从而剥夺了人们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自由选择或自由意志,肯定许多依赖于被普遍接受时的唯信,就像链环依赖于链条一样的其它教条,因为我的目标是脱离罗马天主教,我无法以其它方式追求和实现这个目标。因此,我犯了错,我不奇怪;但我奇怪的是,一个疯子会让这么多人发疯;而且他们没有看到圣经中的矛盾,尽管这些矛盾如此明显。”他说这些话时,瞥了一眼站在他身边的一些教条主义作家,他们在他那个时代很有名,是他教义的忠实追随者。

检查天使告诉我,这个领袖比许多确认唯信称义的其他领袖更接近于转变的状态,因为在他年轻的时候,他在开始宗教改革之前,就充满了仁爱至上的教义。这就是为何在他的著作和布道中,他如此出色地教导仁爱; 因此,对他来说,称义的信仰只植入他的外在属世人,没有扎根于他的内在属灵人。对那些年轻时确认反对仁爱的灵性或属灵特征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当他们通过确认确立唯信称义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我曾与萨克森选侯交谈过,路德在世上与他有联系。他告诉我,他经常责备路德,尤其责备他把仁爱与信仰分离,宣称使人得救的,是信仰,而不是仁爱;尽管不仅圣经将这两种普遍的得救方式结合在一起,甚至就连保罗都把仁爱置于信仰之上。因为他说:

有三样东西,即信,望,爱,其中最大的是爱。(哥林多前书13:13)

但他补充说,路德通常会回答说,由于罗马天主教,他不能不这样做。这位亲王在蒙福的人当中。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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