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96

796.路德、梅兰希

796.路德、梅兰希顿和加尔文在灵界的情况。
  我常常与这些基督教改革领袖交谈,因此得知他们从进入灵界直到如今的基本情况。自从进入灵界,他就满腔热情地传扬和维护自己的教义。而且随着赞同拥护他教义的人陆续进入灵界,他的兴致越发高昂。他在灵界的房子和生前在艾斯勒本的房子相似,房间中央有个微微凸起的平台,他就坐在那里。房门经常是打开的,听众可以进来。他给听众安排座位,一排一排的,强烈拥护他教义的人坐在前面,认同程度较低的坐在后面。他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课,时而允许人们提问,以便从某个点继续他的讲座。
  由于受到普遍欢迎,结果他采取了一种错误的说服方式,其影响力在灵界之大,甚至无人可怀疑和反驳他的话。由于涉及一种古人所用的咒语,他受到严厉的限制,被禁止以那种带有强烈说服力的方式说话。此后,他以学到的知识并运用理性讲课,和从前一样。之前带有强烈说服力的涉及咒语的方式,是从骄傲虚荣之心出来的。其特征是,他不仅攻击反驳的问题,而且攻击反驳者本人。
  1757年最后审判在灵界发生之前,路德的情况基本是这样。然一年后,他搬到了另一个地方,同时也进入了另一种状态。当他听说尚在尘世的我能与灵界的人交流,就和其他人一样跑来见我。经过一番问与答,他看出如今前教会已走到尽头,新教会正开始兴起。但以理曾预言此新教会,主在福音书中也亲自预言过。他还看出,此新教会就是启示录中新耶路撒冷和天使在空中向地上的人宣告“永远的福音”所指的(启示录14:6)。对此他大为恼火并斥责我。不过当他发现新的天堂已经出现,正由那些承认主即天地之神的人(照主自己的话,马太福音28:18)组成,又因注意到自己的听众与日俱减,就缄默不语了,且从此与我走得更近了,对我的态度也好转了。后来,当他确知自己唯信称义的教义不是出于圣言,而是出自本人的头脑时,他谦卑下来,愿意在主、仁、真信、自由意志、救赎等问题上单单照圣言接受指教。最后他信服了,开始持赞同的态度,且越来越信服新教会正赖以建立的真理。
  这段时间,他几乎每天和我在一起。每当想起这些,他就嘲笑自己以前的观点,简直与圣言背道而驰。我听到他说:“我以前死死抓住唯信称义,将仁爱从其属灵本质中剔除,坚持善行无关紧要,且认定人在灵性上无选择自由,及其它与唯信称义环环相扣的教义,你不要感到奇怪。我的目的是与罗马天主教决裂,而要达到这个目的,我别无他法。所以,自己走偏了我不奇怪,我奇怪的是一个疯子竟然让这么多人也随着疯狂了,以致对圣经明显与之相对的道理视而不见。”说这话时,他瞟向周围一些忠实拥护他教义、曾经非常著名的作家。
  观察天使告诉我,相比许多在唯信称义的教义上固执己见的人,路德之所以较容易转变,是因为小的时候,在发起宗教改革之前,早已吸收爱心至上的观念,这是他在著作和讲道中对爱有精彩讲述的原因。这就是说,唯信称义的教义只嵌入他外在的属世人,而未植根于他内在的属灵人。那些很早就形成成见,排斥仁爱的灵性,认定善行无关紧要的人,情况就截然不同了。有了足够的论据,他们认定唯信称义,是再自然不过的。
  我与萨克森亲王也有过交谈,路德在世时曾和他在一起。他说他曾时常批评路德,特别是把善行从信仰剥离,宣称信就得救,而非凭善行得救,然事实上,圣言不仅将两个得救的因素连接起来,保罗甚至将善(爱)置于信之上,他说: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哥林多前书13:13)不过亲王还说,路德每次都回答说,为了从罗马天主教脱离,他别无他法。此亲王如今在天堂。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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