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3.死后,人仍是活生生的人,和以前一样,尽管如此,那时他却不为肉眼所见,这一点可通过被亚伯拉罕、夏甲、基甸、但以理、一些先知所见天使的例子看出来,也可通过主的坟墓旁所看到的天使的例子看出来,以及后来,通过启示录中约翰所描述的在很多场合所见天使的例子看出来。最重要的是,主自己证实了这一点,祂通过触摸和吃饭来表明祂是一个人(Man),然而却在祂的门徒眼前消失。谁会如此愚蠢,以至于不承认祂就是一个人(Man),尽管祂不见了?祂的门徒看见祂,是因为那时他们的灵眼被打开了;当灵眼被打开时,灵界的事物就会象尘世的事物那样清晰地显现出来。世人与灵人的不同之处在于,灵人披戴一个实质身体,而世人披戴一个物质身体,他的实质身体就在这物质身体中;实质人看实质人,就象物质人看物质人一样清楚。但由于物质与实质之间的差异,实质人看不见物质人,物质人也看不见实质人,这种差异的性质可以描述出来,但几句话说不清楚。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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