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92

增补I.灵界

增 补

I.灵界

792.有一部名为《天堂与地狱》的专门著作详细论述了灵界,其中描述了许多与灵界有关的事物;由于每个人死后都会进入灵界,所以这部著作也描述了人在那里的状态。谁不知道,或可以知道,人死后还活着,因为他生来为人,被创造为神的形像,还因为主在祂的圣言中教导了这一点?但他未来的生活是什么样,直到现在仍完全是一个谜。人们以为,那时他将成为一个灵魂,而对灵魂的普遍观念是,它由以太或空气构成,因此,它纯粹是一口气,就是人在死亡时从口中吐出的那口气;然而,这口气却保留了他生命的本质要素,或他的生命力。人们还认为它没有像眼睛那样的任何视觉,也没有像耳朵那样的任何听觉,像嘴巴那样的任何话语。而事实上,人死后仍然是人,和以前一模一样;他如此完全是一个人,以至于他意识不到他已经不在以前的世界上了;因为他看、听、说,就像在以前的世界一样;他走、跑、坐,和在以前的世界一样;他躺下、睡觉、醒来,就像在以前的世界一样;他也吃、也喝,就像在以前的世界一样;他享受婚姻的快乐,就像在以前的世界一样;总之,他在一切方面都是一个人。由此清楚可知,死亡不是灭绝,而是生命的延续,仅仅是一种过渡(即从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仁爱的家庭义

431.仁爱的家庭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并后者对前者的义务。这些义务因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管理有关,所以如此之多,以至于若列举出来,它们会填满一本书。每个人都被引导出于一种不同于在日常职业中驱动他的爱来履行这些义务。丈夫和妻子出于并照着婚姻之爱来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父母出于植入每个人、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来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则出于并照着另一种爱来履行对父母的义务,这种爱与服从义务原则或出于责任感的服从紧密相连。但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的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源于对管理或权威的爱,这爱取决于每个人的心智状态。

然而,婚姻之爱和对子女的爱,连同这些爱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不像履行属于一个人的工作的义务那样产生对邻之爱,因为父母之爱同等地存在于坏人和好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坏人身上更强烈;此外,这爱也存在于无法形成或发展出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老虎、蛇,和绵羊、山羊一样爱自己的后代;猫头鹰和鸽子一样爱自己的后代。

至于具体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和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它们内在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样的。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来说,这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是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照着孩子的道德、美德、善意或热情和服务公众的资格或才能、潜力而爱自己的孩子。但对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仁爱没有与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结合;因此,许多这样的父母甚至爱邪恶、不道德和狡诈的孩子胜过良善、道德和谨慎的孩子;因此,他们爱那些对公众无用的孩子胜过那些有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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