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89

789.此外,其它先

789.此外,其它先知书也对该教会及其性质作了很多预言,只引用其中的一小部分:
  撒迦利亚书:
  那日,必是耶和华所知道的。不是白昼,也不是黑夜,到了晚上才有光明。那日,必有活水从耶路撒冷出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祂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14:7-9)
  约珥书:
  到那日,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子;耶路撒冷必存到万代。(3:17-21)
  耶利米书:
  那时,人必称耶路撒冷为耶和华的宝座,万国必到耶路撒冷,在耶和华立名的地方聚集;他们必不再随从自己顽梗的恶心行事。(3:17; 启示录21:24,26)
  以赛亚书:
  你的眼必见耶路撒冷为安静的居所,为不挪移的帐幕,橛子永不拔出,绳索一根也不折断。(33:20)
  上述经文中,“耶路撒冷”表启示录所描述的圣城新耶路撒冷(21章),这指的是新教会。
  以赛亚书:
  从耶西的墩必发一条,公义必当他的腰带,信实必当他胁下的带子。因此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少壮狮子与牛犊并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牵引它们。牛必与熊同食,牛犊必与小熊同卧。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断奶的婴儿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在我圣山的遍处,这一切都不伤人、不害物,因为认识耶和华的知识要充满遍地。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异教徒必寻求他,他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11:1, 5-10)
  众所周知,这类事没有发生在教会,尤其是最后一个教会。
  耶利米书:
  日子将到,我要另立新约。我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34; 启示录21:3)
  众所周知,这些事件并未在先前的教会发生。原因在于,他们没有靠近可见的神,所有人必将认识祂,还因为祂就是圣言,即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的律法。
  以赛亚书:
  我为耶路撒冷必不息声,直到祂的公义如光辉发出,祂的救恩如明灯发亮。你必得新名的称呼,是耶和华亲口所起的。你在神的手中要作为冠冕和王冠。耶和华必喜悦你,你的地也必婚嫁。看哪,拯救者来到,祂的赏赐在祂那里。人必称他们为圣民,为耶和华的赎民,你也必称为被眷顾不撇弃的城(以赛亚书62:1-4,11,12)。
  

诠释启示录 #77

77.“就仆倒在祂脚

77.“就仆倒在祂脚前”表示在神性面前出于内心谦卑的崇拜。这从“仆倒在脚前”的含义清楚可知,“仆倒在脚前”是指出于谦卑的崇拜。它之所以表示内心的谦卑,是因为在神性面前发自内心的谦卑产生这种仆倒。各种情感都在身体上拥有相对应的动作;当人从内层处于情感时,身体就被引向,并且仿佛自动落入这些动作。在一个人面前的谦卑会照着对他的尊重而产生下拜;但它在神性面前会产生完全的仆倒,尤其当一个人认为在能力和智慧方面,神性就是一切,人相对而来说什么都不是,或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性,从人而来的,无非是邪恶时。当人从心里作出这种承认时,他可以说就从自己里面出来了,从而面伏于地;当他如此从自己里面出来时,也就从自我中移出了,这自我本身完全是邪恶;当自我被移除时,神性就充满他,并把他扶起来;并不是说神性因祂自己渴望这种谦卑,而是因为那时邪恶被移除了;邪恶从人那里被移除到何等程度,神性就流入到何等程度,因为唯独邪恶挡道或反对。关于这种谦卑的例子可参看《宇宙星球》(91节)

当神性同在,移除人的自我,后来又填充他时,他的状态在本节经文是如此描述的:“我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我,对我说,不要惧怕。”但以理书进一步描述了这种状态:

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人身穿细麻衣。祂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脚如擦亮的铜那么光亮。唯独我但以理看见这异象,同着我的人没有看见。却有极大的战兢落在他们身上,他们就逃跑。我毫无气力;就面伏在地沉睡了。看哪,有一只手摸我,使我用膝和手掌支持微起,祂说,不要惧怕。(但以理书10:5–12)

当以西结看到基路伯时,他也描述了这种状态,基路伯表示在圣治方面的主:

我一看见耶和华的荣耀,就面伏于地,又听见一位说话的声音。他对我说,人子啊,你立脚站起来,我要和你说话。他对我说话的时候,灵就进入我里面,使我立脚站起,我便听见那对我说话的。(以西结书1:28; 2:1–2; 3:24)

当耶稣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了形像时,情况也是如此;对此,马太福音如此记着说:

彼得还说话的时候,看哪,有一朵明亮的云彩遮盖他们;看哪,又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门徒听见这些话,就面伏于地,极其害怕。耶稣进前来,摸他们说,起来,不要害怕。他们举目不见一人,只见耶稣。(马太福音17:5–8)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当人处于一种内心谦卑的状态时,主的神性人身与人的同在是何性质,即:他面伏于地,因主的手触摸而立脚起来。显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的同在产生了这些效果,因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就是如此出现在约翰面前的。人子就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AE 63节)。当主变形像时,祂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在门徒面前;因此,经上还说:“他们举目不见一人,只见耶稣。”但以理和以西结所看见的,正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即: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也要参看约翰福音1:18)

此外,当主在世上时,人们也通过面伏于祂的脚下而敬拜祂(马太福音28:9; 马可福音7:25–26; 路加福音8:41; 17:15–16, 18; 约翰福音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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