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5.每一个事物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外在取决于内在,就像身体取决于灵魂一样,这一点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明显看出来,只要适当地检查它。对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他的整个身体都来自他的心智,因此,凡从人那里发出的东西,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他的每一个行为都有心智的意愿,他的每一句话都有心智的理解力,他的每一个感觉也是如此。每一只飞鸟和每一个走兽,甚至每一只昆虫和虫子或爬行物,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每一棵树木、每一株植物和每一个嫩芽,甚至每一块石头和每一粒土壤也是如此。关于蚕、蜜蜂和尘土的一些事实可以清楚说明这一点。蚕的内在促使它的外在去吐丝,然后像蝴蝶一样飞出去。蜜蜂的内在促使它的外在从花朵中吸食蜂蜜,并以奇妙的方式建造它的蜂房。一粒土壤的内在是使种子多产的倾向或努力,它的外在从内在发出;这内在从它的最深处散发出某种东西,这种东西把它自身引入种子的至内层,产生这种效果;这内在跟随种子的生长,甚至直到结出新种子。相反性质的事物或形式也是如此,它们也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如蜘蛛,它的外在从它的内在发出,它的内在是构建一张精巧蛛网的能力和随之而来的倾向,这样它就可以在这个网中心等待飞到网上的苍蝇,并吃掉它们。每一只害虫、每一条蛇和森林里的每一只野兽都是如此。每一个不虔诚、狡猾和奸诈的人也是如此。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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