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76

VII.主的这第二次

VII.主的这第二次降临不是亲自降临,而是在圣言中降临,圣言来自祂,就是祂自己

776.经上在许多地方记着,主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如马太福音17:5; 24:30; 26:64; 马可福音14:62; 路加福音9:34, 35; 21:27; 启示录1:7; 14:14; 但以理书7:13)。但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天上的云”是什么意思;人们以为主会亲自出现在天上实际的云中。迄今为止,人们仍不知道“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主降临的“荣耀和能力”(马太福音24:30)是指圣言的灵义,因为还没有人猜到圣言里面有灵义,就是它实际上所包含的那种意义。但由于现在主向我打开了圣言的灵义,也允许我与天使和灵人一起在他们的世界,如同他们当中的一员,所以我发现,“天上的云”是指属世意义上的圣言,“荣耀”是指属灵意义上的圣言,“能力”是指主通过圣言所拥有的能力。这就是“天上的云”的含义,这一点可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看出来;申命记:

没有谁能比耶书仑的神,祂乘在天空,腾云显威荣。(申命记33:26-27)

诗篇:

你们当向神歌唱,赞美祂的名;歌颂那驾云的。(诗篇68:4)

以赛亚书:

耶和华乘驾轻云。(以赛亚书19:1)

“(乘)驾”表示教导或装备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因为“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参看《揭秘启示录》,298节)。谁不明白,神不会驾云?诗篇:

神乘坐基路伯飞行。祂以天空的密云作祂的行宫或帐棚。(诗篇18:10, 11)

“基路伯”也表示圣言(参看《揭秘启示录》,239, 672节)。约伯记:

耶和华将水包在密云中;祂将云铺在祂的宝座上。(约伯记26:8, 9)

诗篇:

你们要将力量归给神;祂的力量在云中。(诗篇68:3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在锡安的一切居所上,白天创造云;因为在一切荣耀之上必有遮盖。(以赛亚书4:5)

字义上的圣言也由耶和华颁布律法时,降临西乃山所驾的云来代表;那时所颁布的律法的诫命是圣言的最初果实或开始。

为了证实这一点,可以补充以下内容:灵界和自然界一样,也有云,但它们的起源是不同的。在灵界,有时亮云会出现在天使天堂之上,但乌云会出现在地狱之上。天使天堂之上的亮云表示那里由圣言的字义产生的模糊;但这些云的消散表示天使处于来自灵义的圣言的仁爱。然而,地狱之上的乌云表示对圣言的歪曲和亵渎。在灵界,“云”的这种含义起源于这一事实:从那里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表示神性真理;因此,主被称为“光”(约翰福音1:9; 12:35)。出于同样的原因,在那里,被保存在圣殿的圣所中的圣言本身看起来被明亮的白光包围;而这光的模糊是由云造成的。


诠释启示录 #1151

1151.“香膏、乳

1151.“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从“香膏”和“乳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膏”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乳香”是指属灵之爱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1节)。“香膏、乳香”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是因为香祭就是用这些来制成的;香祭因从香炉中升上来的香烟而表示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爱与对功用的爱构成一体。有两种爱属于天堂,由此属于教会,对主的敬拜就出于这两种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前一种爱由“肉桂和香料”来表示,后一种爱由“香膏和乳香”来表示。此外,一切敬拜都出于爱;凡不出于这些爱中的任意一种爱的敬拜都不是敬拜,只是一种外在行为,这种外在行为内在没有任何教会事物。香祭或焚香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参看AE 324b,e, 491–492, 494, 567节)。香膏是一种复合香料,用于香祭或焚香,这可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馨香的香料和纯乳香。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把它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捣得极细,把它放在会幕内法柜前,我要到那里与你相会;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出埃及记30:34–37)

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香膏配制师的香膏”。《属天的奥秘》(10289–10308节)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地狱的自由是人从父母出生所进入的自由,天堂的自由是他通过被主改造所进入的自由。人从地狱的自由中获得对邪恶的意愿,对邪恶的爱和邪恶的生活,但从天堂的自由中获得对良善的意愿,对良善的爱和良善的生活;因为如前所述,人的意愿,爱、生活与他的自由构成一体。这两种自由彼此对立,但对立面不会出现,除非人在这一种自由中,不在那一种自由中。但人无法从地狱的自由中出来进入天堂的自由,除非他强迫自己。强迫自己就是抵制邪恶,貌似凭自己与它争战,但仍要祈求主的帮助。因此,人出于来自主、从内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与来自地狱、从外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争战。当他处于争战时,在他看来,他似乎不是出于自由,而是出于一种强迫在争战,因为它在对抗他与生俱来的自由;然而,它是自由,否则他不会貌似凭自己争战。

他出于内在自由争战,这种内在自由看起来像是强迫,但后来却被感觉为自由,因为它变得像是无意识的、自发的,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比较像一个人强迫自己的手写字、工作、演奏乐器,或在游戏中竞争,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手和手臂做这些事就好像是自动的,或自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处于良善,因为这时他脱离了邪恶,并被主引导。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反对地狱的自由时,他就看见并感知到,地狱的自由是奴役,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事情的本质是这样:人通过抵制邪恶强迫自己到何等程度,与他行如一体的地狱社群就远离他到何等程度,他也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入天堂社群,以便与它们行如一体。另一方面,一个人若不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就会留在其中。情况就是这样,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并进一步得知,邪恶不会因来自惩罚的任何强迫,或后来对惩罚的恐惧而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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