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75

775.适用于综合或

775.适用于综合或集体意义上的教会之人的,也适用于个体或单个的人。综合或集体意义上的人是许多人当中的教会;而个体或单个的人是这许多人中的任何人里面的教会。按照神性秩序,要有总体和细节,两者都要一起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否则,细节不能存在和持续存在;就像在人里面,没有包围细节的总体,或没有细节所围绕的总体,就没有细节一样。人里面的细节是内脏及其各个部分,总体是不仅包裹整个人,还包裹每个内脏及其每一个部分的覆盖物。一切走兽、飞鸟、虫子或爬行物,以及一切树木、灌木和种子都是如此。管弦乐器根本发不出一个音调,除非有某种包罗万象的音调,旋律的单个音符从这个音调中获得它们的总体音调,以便它们可以存在,或表达出来。这同样适用于一切身体感官,如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也适用于属于心智的一切内在感官。

举这些例子是为了说明,以清楚表明,教会也有总体和细节,以及包罗万象的总体。因此,有四个教会按顺序行进,从这个进程中就出现了教会包罗万象的总体,并相继出现了每个教会的总体和细节。人里面也有两个包罗万象的总体,一切总体和一些细节从这两个总体中获得它们的存在。在他的身体里面,这两个包罗万象的总体就是心和肺;而在他的灵里面,它们是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他生命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依赖于这四者;没有它们,一切都会分崩离析,并灭亡。如果存在于整个天使天堂和整个人类,甚至整个被造宇宙中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不依赖于神,不依赖于祂的爱和智慧,同样的情况就会发生。


诠释启示录 #984

984.“就亵渎神之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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