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5.适用于综合或集体意义上的教会之人的,也适用于个体或单个的人。综合或集体意义上的人是许多人当中的教会;而个体或单个的人是这许多人中的任何人里面的教会。按照神性秩序,要有总体和细节,两者都要一起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否则,细节不能存在和持续存在;就像在人里面,没有包围细节的总体,或没有细节所围绕的总体,就没有细节一样。人里面的细节是内脏及其各个部分,总体是不仅包裹整个人,还包裹每个内脏及其每一个部分的覆盖物。一切走兽、飞鸟、虫子或爬行物,以及一切树木、灌木和种子都是如此。管弦乐器根本发不出一个音调,除非有某种包罗万象的音调,旋律的单个音符从这个音调中获得它们的总体音调,以便它们可以存在,或表达出来。这同样适用于一切身体感官,如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也适用于属于心智的一切内在感官。
举这些例子是为了说明,以清楚表明,教会也有总体和细节,以及包罗万象的总体。因此,有四个教会按顺序行进,从这个进程中就出现了教会包罗万象的总体,并相继出现了每个教会的总体和细节。人里面也有两个包罗万象的总体,一切总体和一些细节从这两个总体中获得它们的存在。在他的身体里面,这两个包罗万象的总体就是心和肺;而在他的灵里面,它们是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他生命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依赖于这四者;没有它们,一切都会分崩离析,并灭亡。如果存在于整个天使天堂和整个人类,甚至整个被造宇宙中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不依赖于神,不依赖于祂的爱和智慧,同样的情况就会发生。
983.启16:9.“人被大热所烤”表示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这从“大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大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因而是指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参看AE 481节)。这些话论及那些处于与生活良善分离之信的人,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启16:2)的人就是指他们。这些人因将信与教会的真正本质,即生活的良善分离,从而把它排除在得救的手段之外,故只能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那些把遵照主诫命的生活抛到一边的人就消灭了圣言的一切,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生活的戒律或训词。信之戒律或训词,也就是圣言的真理,教导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婚姻是天堂,通奸是地狱,这一点最好从它们的起源来看。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是主对教会的爱,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教会凭该婚姻而为教会,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具体的教会就是一个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由此清楚可知,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不过,还要告知这种结合如何能成为起源。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与人同在,被称为天上婚姻的结合由此而来;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从天上的婚姻而存在于处于与主的这种结合的两个婚姻伴侣之间。由此明显可知,首先,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之人里面。由于这种结合是相互的,所以主说:
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这种结合或这种婚姻自创造时就是如此建立的。男人被造为对真理的理解,女人被造为对良善的情感;因此,男人是真理,女人是良善。当同男人在一起的对真理的理解与同女人在一起的对良善的情感构成一体时,两个心智就有合而为一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婚姻,婚姻之爱便从该婚姻降下来。因为当两个心智如此结合,以至于成为一个心智时,它们之间就有爱;当这爱,也就是属灵婚姻的爱降至身体时,它就变成属世婚姻的爱。每个人若愿意,都能很清楚地感知到,情况就是这样。一对在心智上从内层相互和互惠地相爱的婚姻伴侣,也在身体上如此相爱。众所周知,一切爱都从心智的情感降至身体,没有这种起源,爱就不存在。
由于婚姻之爱的起源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天堂,所以很明显,通奸之爱的起源是邪恶与虚假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地狱。天堂之所以是婚姻,是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地狱之所以是通奸,是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邪恶与虚假的婚姻。由此可知,婚姻和通奸就像天堂和地狱那样彼此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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