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8.然后,天使向导告知客人们有关十个同伴的情况,说他受命带领他们,向他们展示君主宫殿的富丽堂皇,以及它所包含的奇迹,他们还与君主共餐;后来与社群的智者交谈。他问道:“你们也愿意和他们谈谈吗?”他们就走过去,和他们攀谈起来。其中一个智者说:“对于所看到的这一切,你们理解它们的含义吗?”他们回答说:“懂一点点。”于是,他们问现为丈夫的新郎为何穿成那样;他回答:“现为丈夫的新郎代表主;现为其妻子的新娘则代表教会;因为天堂的婚礼代表主与教会的婚礼。这就是为何新郎要象亚伦那样头戴法冠,身穿袍子,上衣和以弗得;而现为妻子的新娘则象女王一样头戴王冠,身披斗篷;但明天他们的穿戴就不同了,因为这种象征意义仅适用于今天。”
他们又问:“既然新郎代表主,新娘代表教会,那么为何新娘坐在新郎的右边?”智者回答说:“因为有两样事物构成主与教会的婚礼,即爱与智慧,主是爱,教会是智慧;智慧在爱的右手边,是因为教会的成员好象凭自己而有智慧,并且由于他变得智慧,所以他接受主的爱。此外,右手边象征能力,爱通过智慧具备能力。但如前所述,婚礼后这种象征意义就变了,然后丈夫代表智慧,妻子代表对丈夫智慧的爱。但这爱不是首要的,而是次要的,是妻子通过丈夫的智慧从主获得的。对主的爱才是首要的爱,它是对成为智慧的爱,存在于丈夫里面;所以婚礼后,二人,即丈夫与妻子一起代表教会。”
他们又问:“为何你们男人不站在现为丈夫的新郎旁边,而只有六个童女站在现为妻子的新娘旁边?”智者回答说:“因为今天我们自己也被算在童女之列,数字六表全部与完全。”但他们说:“这是为何?”他回答说:“童女代表教会,教会成员有男有女;因此就教会而言,我们也是童女;这一点可从以下启示录经文明显可知:
这些人未曾沾染妇女,他们原是童身。羔羊无论往哪里去,他们都跟随他(启示录14:4)。因为‘童女’象征教会,所以主将教会比作受邀参加婚礼的十个童女(马太25:1-13);因为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象征教会,所以以色列的童女和女儿,锡安和耶路撒冷在圣言中被提及得十分频繁。同样,主在诗篇中用这些话描述祂与教会的婚礼:
王后佩戴俄斐金饰站在你右手边;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她要穿锦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随从她的陪伴童女也要被带进王的殿 (诗篇45:9-15) 。”
最后他们问:“让牧师出席并主持这些仪式难道不合适吗?”智者回答说:“这在地上是合适的,但不适合天上,因为这些仪式代表主自己和教会。地上的人还不知道这一点。尽管如此,对我们来说,牧师会主持订婚、聆听、接收、批准同意,并为它祝圣。同意是婚礼的前提,新下来的事才是婚姻”。
584.启13:6.“他就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表示他们的说法,这些说法都是反对主的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同时反对教会从圣言所拥有、用来敬拜主的一切的可耻说法。“他开口亵渎”表示所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假的;“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话语或讨论(AR 452节),因而“开口”表示说出它们;“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以及其它事物,如前所述(AR 571, 582节),在此表示可耻的说法,因为这个词反对“神和祂的名”;“神”表示主的神性,在启示录其它许多地方也是如此;“祂的名”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同样表示圣言,因为敬拜与圣言是一致的(AR 81节)。耶和华或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时表示圣言,同样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进一步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世人,我已使他们认识你的名。(约翰福音17:6, 26)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又: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2, 14)
又:
耶稣说,不信祂的人已经被定罪,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十诫的第二诫中不可亵渎或妄称的“耶和华神的名”,以及主祷文中当尊为圣的“父的名”不是指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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