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41

741.此后,天使对

741.此后,天使对他们说:“还没到中午,请随我到我们君主的花园,它毗邻宫殿。”于是,他们就去了,在入口处,天使说:“看这天堂社群里最瑰丽的花园。”但他们回应说:“你说什么?这里没有花园。我们只看见一棵树,树枝和枝头上好象挂有黄金果实和银树叶,叶子边缘饰有翡翠;树下面有小孩子和他们的保姆。”对此,天使深情地说:“这棵树在花园中间,我们称它为我们的天堂之树;有人称它为生命树。但请靠近一点,你们的眼睛必打开,也必看见花园。”他们照做了,然后眼睛就开了,就看见树上结满美味的果实,有葡萄藤缠绕其上,树的顶端被果实压弯,垂向中间的生命树。
  这些树连续成排种植,向外延伸并形成无尽的圆或环,就象一个永恒的螺旋。这是一个完美的树的螺旋,其中的物种,一个接一个,按着果实的珍贵程度排列。螺旋的开端与当中的那棵树之间有相当大的空隙,这个空隙闪烁着光芒,使得螺旋状的树,从第一行到最后一行发出连绵不断的光辉。第一行树是所有树种中最高贵的,郁郁葱葱,结有最珍稀的果实;这些树被称为天堂之树,有些东西则从未见过,因为它们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于尘世。其次是产油的树,接着是产酒的树,然后是散发香味的树,最后是适合做木材、对工匠有用的树。在环或螺旋状的树丛里,到处有座位,这些座位是由伸出的树稍交织起来从后面塑成的,并以其果实点缀和装饰。在连绵不断的环状树丛中,有向花园敞开的通道, 这些通道还通向被花坛和苗圃分隔的草坪。
  天使的同伴看到这些,失声叫道:“看哪,这里能看见天堂!无论我们的目光转向何处,触目所及的都是天堂乐园,它是妙不可言的。”天使听到这些赞叹很开心,说:“就其源头而言,我们天堂的所有花园都是象征天堂八福的可见形式或模型。因为所流入的八福提升了你们的心智,所以你们大叫:‘看哪,这里能看见天堂!’然而,未接受这流入者视这些乐园如同森林。凡热爱发挥作用者都接受这流入;凡热爱荣耀而非用者都不接受它。”后来,他又解释和教导了花园的每个细节所代表和象征的含义。
  

诠释启示录 #1150

1150.启18:1

1150.启18:13.“并肉桂、香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这从“肉桂”和“香料或香”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桂”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香料或香”是指属天之爱的真理,这真理是智慧之良善,因为它来自属天之爱的良善。所表示的是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因为这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而前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教义有关的事物。此处所表示的,是那些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以及如此多的细节被列举出来明显看出来;若不是为了描述从头到尾对敬拜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是不会这样做的。教义与敬拜之间有这种区别:教义教导当如何敬拜神,人当如何生活才能离开地狱,接近天堂;但这些事是通过敬拜实现的,因为敬拜既是口头上的,也是实际的。

“肉桂”之所以表示属天之爱,是因为它是最优质的香料,因此,圣膏油是用肉桂和其它香料一起来制备的(可参看出埃及记30:23, 24)。圣膏油表示神性之爱,香料,也就是珍贵的没药、芳香的肉桂、甜甘蔗和桂皮,表示神性智慧,当与橄榄油连在一起时,表示与主的神性之爱合一的神性智慧。这些香料表示神性智慧,是因为“气味”表示感知,感知属于智慧。由于这就是膏油的含义,所以用于敬拜的一切事物都被膏油分别为圣,如祭坛,会幕,约柜和施恩座并基路伯,以及亚伦的圣衣和亚伦本人。这清楚表明,“肉桂”表示属天良善,“香料或香”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事物,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在其形式上是智慧。这真理被称为智慧之良善,因为它从属天之爱的良善中获得其本质。出于这爱的敬拜已经被亵渎,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对教义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当教义的一切都被亵渎时,敬拜的一切也都被亵渎了,因为敬拜来自教义,并照着教义进行。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4)圣治的第四条律法是,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人的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它从意愿那里存在于理解力的思维中,并通过思维表现在口中的言语和身体行为中。因为当人出于自由意愿某事时,他会说:“我愿意这样思考,愿意这样说,愿意这样做。”此外,人从意愿的自由中拥有思考、说话和行动的能力;意愿赋予这种能力,因为它是自由的,或它给予自由。既然自由属于人的意愿,那么它也属于他的爱,因为除了属于其意愿的爱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构成人的自由。原因在于,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或说人具有如他的爱那样的品质;因此,凡从他意愿的爱发出之物都从他的生命发出。这清楚表明,自由属于人的意愿、爱和生命;因此,它与他的自我、性质和性情构成一体。

由于主的意愿是,从祂自己来到人这里的一切都要被归给人,就好像是他自己的(否则,人里面就没有用来实现结合的互动的手段),所以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谁不能思想并意愿邪恶或良善,以反对法律,或遵守律法,反对君王或同意君王,甚至反对神,或顺服神呢?然而,人不被允许说和做他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因为有恐惧在强迫外在,但这些恐惧不能强迫内在。原因在于,外在必须通过内在被改造,但内在不能通过外在被改造;因为内在流入外在,反过来不行,或说内在通过流注进入外在,但外在不进入内在。此外,内在属于人的灵,外在属于他的身体;由于必须被改造的,是人的灵,所以它不可以被强迫。

尽管如此,有些恐惧会强迫人的内在或他的灵,但它们只是那些从灵界流入,或说通过来自灵界的流注进入,一方面与地狱的惩罚有关,另一方面与失去神的宠爱有关的恐惧。但对地狱惩罚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外在恐惧,而对失去神的宠爱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内在恐惧或敬畏;它是添加到爱上,并与爱结合,最终与爱构成一个本质的神圣恐惧或敬畏。它就像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并出于对他的爱而害怕伤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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