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2.一番商讨后,来自北方的第一支队伍说:“天堂的喜乐和永恒的幸福,与天堂生活本身是一体。因此,凡进入天堂的人,都进入了天堂的喜庆,就像婚礼上的宾客进入了婚礼的喜庆一样。难道我们没有看到,天堂在我们之上,因而是一个地方吗?不是只有那里才有巨大的幸福和非凡的快乐,或无尽的幸福和快乐吗?当一个人被允许进入天堂时,就其心智的一切感知和身体的一切感觉而言,他就被允许进入这些快乐,因为那个地方有丰富的喜乐。因此,天堂的幸福,也就是永恒的幸福,只是准许进入天堂,这种准许是出于神性恩典。”
他们说完后,来自北方的第二支队伍出于其智慧发表了以下观点:“天堂的喜乐和永恒的幸福只不过是与天使们最愉快的交往,并与他们最甜蜜的交谈,从而脸上始终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所有人都因漂亮的话语和诙谐的演讲而保持愉快的微笑。天堂的喜乐不就是各种这样的快乐,直到永远吗?”
第三支队伍,就是由来自西部地区的智者组成的第一组,出于其情感的思维发表了以下观点:“天堂的喜乐和永恒的幸福完全在于与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共享盛宴,席上有山珍海味,美酒佳酿;盛宴之后会有运动或游戏,少女少男们随着用各种乐器演奏的音乐翩翩起舞,并穿插着最甜美的歌声。到了晚上会有演员们上演的舞台剧,然后又是盛宴;以此类推,每天都是这样,直到永远。”
他们说完后,第四支队伍,也就是来自西部地区的第二组,发表他们的意见,说:“我们对天堂的喜乐和永恒的幸福持有许多观念;我们还研究了各种喜乐,并把它们相互比较,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天堂的喜乐就是乐园的喜乐。天堂不就是一个乐园吗?它从东延到西,从南延到北,里面有果树和美丽的花朵,乐园中间是壮丽的生命树;蒙福的人坐在这棵树周围,吃着美味的水果,装饰最香的花环。在永恒春天的气息中,这些水果和花朵每天都在以无限的多样性被创造和更新;由于这些东西不断发芽和开花,并且四季温暖如春,所以蒙福者的心智每天也在不断更新,不能不吸入和呼出新的喜乐,从而恢复到他们青春的花朵,由此恢复到亚当和他的妻子被创造的初始状态,从而重新进入他们的乐园,从地上转到天堂。”
第五支队伍,也就是由来自南部地区的天才组成的第一组,发言如下:“天堂的喜乐和永恒的幸福只在于至高无上的统治和无尽的财富,从而超越皇室的华丽和超凡的辉煌。天堂的喜乐和它们持续不断的成果,也就是永恒的幸福就在于这些东西,我们从以前的世界上那些拥有它们的人身上清楚看到它们;我们也从蒙福的人将在天上与主一同作王,成为国王和王子的教导中清楚看到它们,因为他们是主的儿子,而主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他们要坐在宝座上,由天使服事。此外,我们从以下启示中清楚看到天堂的壮丽:被用来描述天堂荣耀的新耶路撒冷将有门,每门都将是一颗珍珠,它还有纯金的街道,以宝石为根基的城墙。因此,凡被接入天堂的人都有自己的宫殿,这宫殿因黄金和宝石而闪闪发光,统治权将按顺序从一个位置传到另一个位置。我们知道喜乐和幸福是这些东西所固有的,并且神的应许不会落空,所以我们不能将天堂生活最幸福的状态归因于其它任何源头。”
然后第六支队伍,也就是来自南部地区的第二组,提高嗓门说:“天堂的喜乐和它的永恒幸福只不过是永远荣耀神,一个永不停止的节日和以欢乐的歌曲进行的至福敬拜,因而是不断把心提升到神那里,因祂在赐予这种祝福时的神性慷慨而对祂接受这些祷告和赞美充满信心。”这支队伍中的一些人补充说,这种荣耀将伴随着华丽的灯饰、最香的熏香和盛大的游行;大祭司拿着大号走在前头,后面跟着主教和其他大大小小的辅祭,这些人后面是拿着棕榈枝的男人和手拿金像的女人。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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