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2.讨论后,来自北方的第一组说:“天堂喜乐与永恒幸福,和天堂生活一回事;所以凡进入天堂的人,都享受构成天堂生活的节庆,就象人参加婚礼,享受那里的喜庆一样。在我们眼里,天堂就在我们上方,因而在某个地方,不是吗?那里,并且只有那里才有极乐之上的极乐,狂喜之上的狂喜。人一踏进天堂就沉浸于这些东西,甚至到达其心理感知和身体感觉的最大限度,因为那地方的喜乐太强烈了。所以,天堂的快乐,也就是永恒的快乐,只不过是被准许进入天堂,这种准许全凭神的恩典。”
说完这番话,北方的第二组凭其智慧作了如下预言:“天堂喜乐与永恒幸福无非是与天使最快乐地聚会,最甜蜜地交谈,脸面由此笑逐颜开,全体会众因他们柔和诙谐的话语笑口常开。天堂喜乐不就是这种主旋律的永恒变奏吗?”
第三组第一支队伍由西部的智者组成,他们出于其情感之思,发表了以下看法:“天堂喜乐与永恒幸福不就是与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一同坐席吗?席上有山珍海味,美酒佳酿,筵席过后,少男少女们随着音乐或游戏,或翩翩起舞,其中还穿插最甜美的歌声。然后到了晚上会有文艺演出,此后又是一个节庆,天天如此直到永远。”
接着是第四组,即来自西部的第二支队伍,发表意见说:“关于天堂喜乐与永恒幸福,我们有不少想法,我们研究了各种各样的喜乐,并进行了对比,得出的结论是,天堂喜乐就是乐园的喜乐。天堂不就是乐园吗?它从东延到西,从南延到北,里面有各种果树和怡人的鲜花,园子当中是壮丽的生命树,受到祝福者围坐在那里,吃着美味水果,装饰最芳香的花环。在永恒春风的微熏下,这些花以无限的变化日日生长再生长。它们的永恒生长和绽放,加上恒定的春天气候,必刷新这些人的头脑,使他们每天吸入和呼出新的喜乐,他们由此回到花季少年,从而恢复到太古状态,即亚当及其妻子被造时所处的状态。因此,他们又被准许进入他们的乐园,从地上被转到天堂。”
第五组,即由南部的聪明人组成的第一支队伍,作了如下陈述:“天堂喜乐与永恒幸福无非是至高的统治和无尽的财富,以及超越国王的富丽堂皇和无与伦比的辉煌。我们理解这些必是天堂的喜乐及其持久的享受,即永恒的幸福;只要想想世上达到这种状态的人就知道了。此外,从以下事实也能推断出来,即受祝福者将在天堂与主共同统治,成为国王与王子,因为他们是主的儿子,而主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他们要坐在宝座上,并有天使伺候。关于天堂的壮丽辉煌,我们从被用来描述天堂荣耀的新耶路撒冷明显可知,它有两扇大门,每一扇都是一颗珍珠,街道是纯金的,墙的地基是宝石的。因此,被接入天堂的每个人都有自己金碧辉煌、珠光宝气的宫殿,统治权会轮流从这一个人转到另一个人。由于我们知道喜乐与幸福是这类事物所固有的,并且神的应许从不落空,所以我们能推论出,天堂生活最幸福的状态唯源于此。”
之后第六组,即南部的第二支队伍提高嗓门说:“天堂喜乐及其永恒幸福无非是永远赞美神,一个持续到永远的节庆,一个伴随歌声和胜利欢呼声的受到祝福的敬拜行为。因此,我们的心将不断被提升到神那里,坚信神会接受我们的祷告和赞美,并由于祂的慷慨赐下这样的祝福。”一些同伴补充说,对神的这种赞美会伴有华丽的彩灯,最好的馨香,盛大的仪式,祭司长拿着大号在前面领路,后面跟着主教和大大小小的牧师,最后是手拿棕榈叶的男人和手拿金像的女人。
1121.“并不是寡妇”表示他们并非没有保护。这从“寡妇”的含义清楚可知,“寡妇”是指一个处于对良善的情感,并出于这种情感渴望真理的人。此处“寡妇”表示(没有)保护,因此“不是寡妇”表示并非没有保护,因为良善及其情感不会保护自己,而是被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保护;保护女人的“男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表示真理。男人和女人的婚姻与真理和良善的婚姻之间存在完美的相似性;因为男人生来是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种理解在他里面占主导地位;而女人生来是对良善的情感,因此这种情感在她里面占主导地位。正如良善和真理彼此相爱,渴望结合,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情感或意愿也是如此。此外,丈夫与妻子的婚姻之爱从真理与良善的属灵婚姻中获得其起源(参看《天堂与地狱》,366–386节)。
此处的“寡妇”与以赛亚书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这好享乐、安然坐着的人,现在当听这话,你心中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我必不坐着作寡妇,也不知道丧子之事。但丧子、寡居这两件祸事转眼之间必临到你。(以赛亚书47:8–9)
这些话也论及巴比伦,并且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即:“我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你这里。”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寡妇”表示那些处于良善,但没有处于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无论男女,因而表示那些没有免受虚假和邪恶伤害的保护,但仍被主保护的人。这个词也用于反面意义(如在以赛亚书9:17; 10:1, 2; 耶利米书15:7–9; 22:3; 49:10–11; 耶利米哀歌5:3; 以西结书22:6–7; 大卫诗篇68:9; 诗篇146:9; 出埃及记22:21–24; 申命记10:18; 27:19; 马太福音23:14; 路加福音20:47; 以及别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就本身而言,生命,也就是神,不能创造出系生命本身或独一生命的另一个人或另一个存在;因为作为神的生命是非受造,延续和不可分割的;由此可知,神为一。但作为神的生命可以从物质中创造出它能存在于其中的不是生命的形式,并赋予它们生命的表象。这些形式就是人;它们因是生命的容器,故在最初被造时,只能是神的形像和样式:凭对真理的接受而为形像,凭对良善的接受而为样式;因为生命及其接受者就像主动和被动一样彼此适应,但不会混合。因此,人的形式,也就是生命的接受者,不是靠自己,而是靠神活着,唯独神是生命;因此,如众所周知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因为人若有一丁点生命是他自己的,就能凭自己意愿和实行良善,也能凭自己理解和相信真理,从而索取功德;然而,如果他相信这一点,那么接受生命的形式就会从上面关闭并扭曲,聪明就会消亡。良善及其爱,以及真理及其信就是生命,也就是神,因为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神在这些里面与人同住。由此可推知,人凭自己什么都不是,只有他从主那里接受东西,同时又承认这东西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主的,他才是某种东西;这时,主使他成为某种东西;然而,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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