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2.一番商讨后,来自北方的第一支队伍说:“天堂的喜乐和永恒的幸福,与天堂生活本身是一体。因此,凡进入天堂的人,都进入了天堂的喜庆,就像婚礼上的宾客进入了婚礼的喜庆一样。难道我们没有看到,天堂在我们之上,因而是一个地方吗?不是只有那里才有巨大的幸福和非凡的快乐,或无尽的幸福和快乐吗?当一个人被允许进入天堂时,就其心智的一切感知和身体的一切感觉而言,他就被允许进入这些快乐,因为那个地方有丰富的喜乐。因此,天堂的幸福,也就是永恒的幸福,只是准许进入天堂,这种准许是出于神性恩典。”
他们说完后,来自北方的第二支队伍出于其智慧发表了以下观点:“天堂的喜乐和永恒的幸福只不过是与天使们最愉快的交往,并与他们最甜蜜的交谈,从而脸上始终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所有人都因漂亮的话语和诙谐的演讲而保持愉快的微笑。天堂的喜乐不就是各种这样的快乐,直到永远吗?”
第三支队伍,就是由来自西部地区的智者组成的第一组,出于其情感的思维发表了以下观点:“天堂的喜乐和永恒的幸福完全在于与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共享盛宴,席上有山珍海味,美酒佳酿;盛宴之后会有运动或游戏,少女少男们随着用各种乐器演奏的音乐翩翩起舞,并穿插着最甜美的歌声。到了晚上会有演员们上演的舞台剧,然后又是盛宴;以此类推,每天都是这样,直到永远。”
他们说完后,第四支队伍,也就是来自西部地区的第二组,发表他们的意见,说:“我们对天堂的喜乐和永恒的幸福持有许多观念;我们还研究了各种喜乐,并把它们相互比较,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天堂的喜乐就是乐园的喜乐。天堂不就是一个乐园吗?它从东延到西,从南延到北,里面有果树和美丽的花朵,乐园中间是壮丽的生命树;蒙福的人坐在这棵树周围,吃着美味的水果,装饰最香的花环。在永恒春天的气息中,这些水果和花朵每天都在以无限的多样性被创造和更新;由于这些东西不断发芽和开花,并且四季温暖如春,所以蒙福者的心智每天也在不断更新,不能不吸入和呼出新的喜乐,从而恢复到他们青春的花朵,由此恢复到亚当和他的妻子被创造的初始状态,从而重新进入他们的乐园,从地上转到天堂。”
第五支队伍,也就是由来自南部地区的天才组成的第一组,发言如下:“天堂的喜乐和永恒的幸福只在于至高无上的统治和无尽的财富,从而超越皇室的华丽和超凡的辉煌。天堂的喜乐和它们持续不断的成果,也就是永恒的幸福就在于这些东西,我们从以前的世界上那些拥有它们的人身上清楚看到它们;我们也从蒙福的人将在天上与主一同作王,成为国王和王子的教导中清楚看到它们,因为他们是主的儿子,而主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他们要坐在宝座上,由天使服事。此外,我们从以下启示中清楚看到天堂的壮丽:被用来描述天堂荣耀的新耶路撒冷将有门,每门都将是一颗珍珠,它还有纯金的街道,以宝石为根基的城墙。因此,凡被接入天堂的人都有自己的宫殿,这宫殿因黄金和宝石而闪闪发光,统治权将按顺序从一个位置传到另一个位置。我们知道喜乐和幸福是这些东西所固有的,并且神的应许不会落空,所以我们不能将天堂生活最幸福的状态归因于其它任何源头。”
然后第六支队伍,也就是来自南部地区的第二组,提高嗓门说:“天堂的喜乐和它的永恒幸福只不过是永远荣耀神,一个永不停止的节日和以欢乐的歌曲进行的至福敬拜,因而是不断把心提升到神那里,因祂在赐予这种祝福时的神性慷慨而对祂接受这些祷告和赞美充满信心。”这支队伍中的一些人补充说,这种荣耀将伴随着华丽的灯饰、最香的熏香和盛大的游行;大祭司拿着大号走在前头,后面跟着主教和其他大大小小的辅祭,这些人后面是拿着棕榈枝的男人和手拿金像的女人。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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