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1. 我曾见一位天使在东方天堂下飞翔,手里拿着号筒,向着北、西、南方吹响。他身披斗篷,斗篷随着他飞翔在后面飘动。他束的腰带因镶有红宝石和蓝宝石而光芒四射。他飞下来,轻轻落地,就在我附近。一着陆他就四处走来走去,然后看见我,就向我走来。我在灵里,以这种状态站在南部地区的一个山冈上。他走近后,我向他打招呼说:“发生什么事?我听到你的号声,看见你从空中落下来。”天使回答说:“我被派来召集最著名的学者,他们来自基督教国家、现居于这个世界,都有最敏锐的头脑,因智慧而颇负盛名,聚会的地方就是你现在所站的这个山冈,他们将就天堂喜乐和永恒幸福的主题发表自己的看法,阐明他们在世时的所思、所悟,以及相关智慧。
我被派来执行这项任务,因为一些尘世来的新人被准许进入我们东方天堂的社群,他们报告说,整个基督教界没有一个人知道什么是天堂喜乐和永恒幸福,因此也不知道天堂什么样。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兄弟和同胞都十分震惊,吩咐我下去,发出公告,召集精灵界最有智慧的人(精灵界是所有人类离世后首先聚集的地方),以便我们通过多方面的声音确切了解,对于来生,基督徒是不是真的处于浓密的黑暗和深深的无知。”然后这个天使又说:“稍等片刻,你将看到成群结队的智慧人来到这里,主必为他们预备聚会的大厅。”
我等候观望,半小时后,见有两队人从北方来,两队从西方来,两队从南方来。他们一到,拿号筒的天使就把他们领进预备好的大厅,他们占据的位置是依所来的地区指定好的。共有六组或六队人,还有来自东方的第七组,但由于它的光线级别较高,故不为其他人所见。集合完毕,天使解释了召集他们的原因,并要求各组轮流阐述他们关于天堂喜乐和永恒幸福的智慧。然后每组围成一圈,脸朝圈内,彼此面对面,以便他们能忆起在世时对它持有的观点,然后进行讨论,讨论过后报告它们。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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