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18

718. 凡心智健全

718. 凡心智健全者,都有能力从主那里获得智慧,也就是说,有能力将构成智慧的真理增殖到永恒。他也有能力接受良善,也就是说,有能力将构成爱的良善繁衍到永恒。善以及爱的这种永恒繁衍,和真以及智的永恒增殖被赐给天使,也被赐给成为天使的人类。因为主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所以可知,人有能力将自己连接到主那里,也有能力将主连接到自己这里,永远。然而,由于人是有限的,所以主的神性本身不能与人结合,只能附着于人。举个例子,阳光不能与眼睛结合,或声音不能与耳朵结合,只能附着于它们,以使它们能看和听。因为人在自己没有生命,甚至就主的人性而言,祂也是这样(约翰5:26);只是生命的接受者;主是生命本身,它无法结合,只能附着。补充这一点是为了理性理解主及其救赎如何全在于圣餐。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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