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对此,我补充三个记事。记事一:
有一次,我听到下面有像大海咆哮的声音;我问这是什么。有人告诉我说,这是那些聚集在低地的人之间爆发的骚乱,低地就在地狱之上。很快形成他们上面屋顶的地面就裂开了,看哪,成群的夜鸟从这个裂口飞出来,向左边散开;紧接着,蝗虫蜂拥而出,它们跳到草地上,所到之处都成了荒漠。过了一会儿,我听到那群夜鸟此起彼伏的尖叫声,一旁还传来仿佛林中幽灵发出的混乱哀嚎声。之后,我看到美丽的鸟儿从天上飞来,向右边散开。这些鸟的显著特征是它们上面点缀着银色条纹和斑点的金翅膀;其中一些鸟的头上长着皇冠状的羽冠。当我惊奇地注视着这一切时,突然,一个能化身为光明天使的灵人从发生骚乱的低地冒出来,大声喊道:“那个谈论并书写全能的神在人类身上使自己受限于秩序的人在哪里?我们在下面透过屋顶听到了这些话。”一跃上地面,他就沿着一条铺好的道路跑到我面前,立刻摆出一副天使的样子,以一种不属于他自己的做作的语气说话,说:“你就是那个思考并谈论秩序的人吗?请简要告诉我秩序是什么,以及关于它的一些事实。”
对此,我回答说:“关于秩序,我会给你一个概要,但不会给你细节,因为你无法理解这些细节。”接着我列出以下点:(1)神是秩序本身。(2)祂照着秩序,在秩序中并为了秩序而创造人,或说祂基于秩序,在秩序中创造人,并将人创造为秩序。(3)祂照着整个灵界的秩序创造人的理性心智,照着整个自然界的秩序创造他的身体;这就是为何古人称人为小天堂和小宇宙或小世界。(4)因此,这是一条秩序的律法:人必须从自己的小天堂或小灵界来掌管他的小宇宙或小世界,或小自然界,就像神从祂的大天堂或灵界来掌管大宇宙或大世界,或大自然界及其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一样。(5)随之而来的一条秩序律法是:人必须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进入信仰,通过善行进入仁爱,从而改造和重生自己。(6)这是一条秩序的律法:人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能力把自己从罪中洁净,而不是静止不动,相信自己的无能,期待神在一瞬间把他的罪洗净。(7)这也是一条秩序的律法:人必须用他的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来爱神,并爱邻如己,而不是等候和期待神会在一瞬间把这些爱放在他的心智和心里,就像面包从面包师那里可以直接放在他嘴里一样。这样的律法还有很多。”
听到这些话,这个撒但用含有诡诈的温和语气回答说:“你说的这是什么呀?难道人必须凭自己的能力通过遵守这些秩序的律法而进入秩序吗?难道你不知道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吗?一切都白白赐给他了,他只能接受从天上赐给他的东西;在属灵问题上,人没有凭自己行动的任何能力,就像罗得妻子所化的盐柱,或非利士人在以革伦的偶像大衮一样。因此,对人来说,使自己称义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是通过信仰和仁爱来实现的。”对此,我只回答说:“这也是一条秩序的律法:人必须凭自己的努力和能力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为自己获得信仰,然而又必须相信,真理一丁点也不来自他自己,只来自神。此外,人必须凭自己的努力和能力使自己称义,然而又必须相信称义一丁点也不来自他自己,只来自神。难道人不是被吩咐相信神,尽全力爱神,并爱邻如己吗?请想一想,然后告诉我,如果人没有服从并实行这些事的能力,神怎会吩咐它们呢?
当撒但听到这些话时,他脸色变了,起初明亮,后来变得蜡黄,很快就变黑了,从而用他漆黑的嘴说话,毫不掩饰地说:“你说了一个又一个的悖论。”于是他立刻朝自己的同伴们沉下去,消失不见了。左边的鸟和幽灵一起发出怪叫,跳进大海,这海在那里被称为红海。蝗虫们紧随其后;空气和地上都清除了这些野生生物;下面的骚乱也平息了,一切都变得宁静祥和。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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