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9.然而,那些在婴儿或童年时期死亡,没有达到配得上靠近圣餐年龄的人,被主通过洗礼引入天堂;因为正如洗礼那一章(TCR 677-680节)所说明的,在灵界,洗礼就是引入基督教会,同时插入到灵界的基督徒当中。在那里,教会和天堂为一;因此,对那些在那里的人来说,引入教会也就是引入天堂。随着他们在主的指导下接受教育,他们越来越重生,成为祂的孩子,因为他们不认识别的父。然而,在基督教会之外出生的婴儿和儿童,在接受了对主之信后,就通过其它方法,而不是通过洗礼被引入分配给他们宗教的天堂;但他们不与那些在基督天堂的人混和。事实上,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是不可以得救的,只要它承认神,并正确地生活;因为主救赎了他们众人,每个人生来都是属灵的,由此拥有接受救赎礼物的能力。那些接受主,也就是拥有对主之信,没有过邪恶生活的人,被称为:神的儿子,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11:52);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承受者(马太福音19:29; 25:34);主的门徒也被称为儿子(约翰福音13:33);所有天使也是如此(约伯记1:6; 2:1)。
43.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思想并意愿邪恶,而且只要文明道德的法律不阻止,还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地狱的自由。另一方面,思想并意愿良善,而且只要有机会,就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天堂的自由。凡一个人在自由中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他都感觉是自己的;因为每个人所拥有的一切自由都来自他的爱。那些陷入对邪恶的爱之人只会感觉地狱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而那些处于对良善的爱之人则感觉天堂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因此,恶人和善人都感觉其自由的对立面是奴役。然而,不可否认,只有其中一个是真自由,因为彼此对立的两种自由不可能都是自由。同样不可否认,被良善引导是自由,被邪恶引导是奴役,因为被良善引导就是被主引导,而被邪恶引导就是被魔鬼引导。
由于一个人在自由中所行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他自己的,并且如前所述,出于人的爱行动就是出于自由行动,故可推知,与主的结合使得一个人似乎是自由的,因而是自己的主人;并且他与主结合得越紧密,似乎就越自由,因而似乎越是自己的主人。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是因为神性之爱具有这样的性质,它想要它自己的东西属于别人,因而属于一个人或一位天使。一切属灵之爱和卓越的神性之爱都是这样。此外,主从不强迫任何人。因为凡人被迫所做的事似乎都不是他自己的,似乎不是人自己的东西不可能属于他的爱,因而无法被归给他当作他自己的。因此,人总是在自由中被主引导,在自由中被改造和重生。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也可参看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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